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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宣布未能按计划偿还1170.7万元的贷款利息。根据公告,该集团原定于2024年8月21日向多家银行支付人民币11,707,144.86元贷款利息,但未能如期完成支付。
涉及的银行包括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宁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广发银行鄞州支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交通银行宁东支行、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以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杉杉集团在公告中指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原因为资金安排问题。目前,公司正在与上述银行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解决逾期支付的方案。杉杉集团表示,将积极与各方达成一致,杉杉集团逾期未支付万元贷款利息并妥善处理逾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