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编译报道,39岁的曼哈顿女子詹妮弗·兰姆(Jennifer Lam)2010年假扮移民律师,诈骗一位中国籍男子11.4万美元。这样的案件情节并不复杂,但却因普遍存在而值得关注。
报道援引路透社消息指出,兰姆并非注册律师,因犯有重大盗窃罪和假扮律师罪而被判入狱9个月。
盯准移民生意的绝非只有兰姆一人。据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Manhattan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称,自2007年起移民事务项目(Immigrant Affairs Program)处理的2300件投诉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像兰姆一样的人一手导演的。这些诈骗犯通常以欺诈钱财为目的,假扮法律援助人员,其中有人冒充律师,有人冒充公务员或移民独立顾问。这些人更典型的特点是,他们与受害者一样都是移民,或与他们一起共事。
在一个案例中,30岁的马克·佩恩(Marc Payen)是联合国的志愿者。佩恩向其海地客户宣称自己是提供移民服务的联合国工作人员,并将见面地点设于联合国大厅,使受害者确信他的身份。佩恩2011年被定罪,入狱监禁二至四年。
此类诈骗犯专门针对急切希望获得美国绿卡的非法移民,这些移民通常对政府的官僚主义望而生畏,他们同时还面临语言障碍和较为窘迫的财务状况。
目前在纽约,假扮律师只会面临轻罪指控,而假扮医生、社会服务人员、会计、法庭速记员和其他很多注册行业者却属于刑事重罪。自2005年起,纽约州参议院多次批准将假扮律师定为重罪的法案,但法案均在众议院受阻。支持此项法案的立法者将在今年再次推动修订版法案的通过。根据修订版,假扮律师诈骗受害者超过1000美元的人将被判以重罪。
推出这项发案的皇后区民主党议员爱德华·布朗斯坦(Edward Braunstein)称,希望这项法案能在本周的立法会议上进行投票。
纽约州律师协会(New York State Bar Association)多年来一直支持该法案。协会主席西摩尔·詹姆斯(Seymour James)14日发表声明称,“受害者因此承受的潜在后果可能包括,监禁、失去子女监护权、递解出境以及各种财务困境。”
移民事务计划由华裔助理检察官于之荷(Rosemary Yu)和多米尼加裔梅耶林·里维拉(Mayerling Rivera)负责,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分别来自纽约州两个最大的移民群体。检察官相信,很多移民诈骗案并未上报。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鼓励所有受害者主动上报受骗事件,无论受害者的入境方式和身份地位如何。(马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