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40年 | 曾学智:弘扬法治理念坚守专业品质,积极推动地方法治建设2020年08月31日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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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40年 | 曾学智:弘扬法治理念坚守专业品质,积极推动地方法治建设2020年08月31日 20:46

曾学智律师以其出色的专业能力赢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在律师业务工作之余,曾学智律师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为党、政府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提出的代表议案、建议得到省人大的重视。 曾学智律师于2017年当选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是惠州市首个律师省人大代表,在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结合工作实际、专业特长,切实履行代表职责,获广泛好评。2018年1月,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曾学智律师作为领衔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议案》(第004号),该议案被选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一次会议的四件代表议案之一,得到省人大的重视。省人大分别于2018年7月11日、7月27日召开了关于制定《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议案办理工作的调研座谈会以及制定《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议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曾学智律师均应邀参加了会议。在2019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内司委也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答复,充分肯定了我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另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7月23日至25日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会: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曾学智代表应邀出席本次会议。会议期间,曾学智律师针对有一定价值的破产企业,就法院在破产审判过程中如何采取施救措施问题进行提问,省高院龚稼立院长作了清晰而详尽的回复。曾学智提出要尽快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对于已进入法院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民营企业法院应当积极发挥裁判的作用,该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此外,曾学智律师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广东省大数据应用管理条例>的建议》以及《保障律师在非诉讼业务中的调查取证权的建议》。 此外,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曾学智律师积极建言献策,向广东省人大提交了相关的代表建议。2020年2月8日,曾学智律师针对疫情封闭管理状况向广东省人大提出了《关于发出全民阅读倡议书的建议》,倡导在社会按下暂停键之后开展思考和读书活动。该建议已由广东省人大2月11日立案,并交广东省委宣传部会同广东省文化旅游厅办理;参与法规修改完善,2020年2月12日,就广东省人大关于征求对《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修改意见的函,曾学智律师结合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研判,向广东省人大提交了《关于<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修改完善意见》,就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网络、财政经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举报奖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曾学智作为广东省律师人大代表,结合专业特长,积极尽心履行职责,深获好评。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积极贡献专业特长,体现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深度参与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通告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决策。2020年2月3日至8日,曾学智律师参与了《惠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3号通告)发文前的审查、修订会议,就第2号、3号通告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修订意见,所提出的修订意见均被地方政府予以采纳。 另外,曾学智律师作为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牵头成立84人组成的律所法律服务志愿团,深入服务各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及群众,该事迹被省司法厅列为律师服务疫情防控典型经验做法给予了表扬通报。 当选惠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以及政协常委,认真履职, 践行法治理念 曾学智律师在2006年至2012年间,分别当选为惠州市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常委。在此期间,曾律师积极参政议政,撰写了多篇优秀提案,成果丰厚。其中,《重视和完善公共案件的应对措施,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广东》被评为广东省政协2010年优秀提案,并被省律协评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议案、提案、建议一等奖”,曾学智律师也因此受到民建广东省委致函表扬;《关于建立我市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工作,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被评为惠州市政协优秀提案。此外,曾学智律师作为民建副主委和民建广东省委委员,因其出色的参政议政能力而获得民建“全国优秀会员”称号。 另外,曾学智律师于2012年当选为惠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并在次年增选为惠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以律师身份担任地市一级人大常务委员,在惠州市是一次突破,开创了当地由律师担任地市一级人大常务委员的先例,这是对律师的信任,也是一种光荣。当选后,曾律师认真履职,做好参会、调研等相关工作,积极审议有关的决议、议案及建议,勇于提出具有专业性、建设性的意见。2003年,曾学智律师以人大代表身份向惠州市人大提交《关于大力推进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的议案》(转建议),提出推进惠州市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具体建议。该议案得到惠州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并成为2013年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第三小组的活动主题。2014年,曾学智律师作为其中的议案领衔人,在原议案基础上,提出《关于大力推进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促进小区建设的议案》,再次获得人大的高度支持,该议案与其他同类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成为惠州市人大当年唯一立案的议案。同时,在曾律师和其他代表的推动下,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落实议案办理方案具体措施,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此外,曾律师因其律师专业品质,还先后担任人大代表法律专业小组组长、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信访办公室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积极尽心履行职责,深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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