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过去的五年很不平凡。回首共同走过的历程,脚步中留下许多难忘的印记。党的十八大召开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开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五个湖北”建设战略部署,把跨越式发展写在“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克难奋进,稳步前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量跨越、质效提升、位次前移”的竞进态势,胜利完成“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大跨越。地区生产总值先后跨上2万亿、逼近3万亿,年均增长10.7%,在全国的位次由第11位上升到第8位,实现5年前进3位的重大突破;人均GDP达8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地区行列;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先后迈过2千亿、3千亿两个大台阶,由全国第20位上升到第9位。
——经济韧性大增强。三次产业结构加快向更优形态演进;千亿元以上产业由7个增加到17个,五大支柱产业加快向万亿元迈进;武汉进入GDP万亿元俱乐部,宜昌、襄阳双双超过3300亿元,过千亿元的市由3个增加到10个;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孕育生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万亿元,居中部第1位。
——发展条件大改善。交通枢纽地位巩固拓展,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营运里程大幅增加,贯通全国全省的骨干网基本形成,全省两万多个行政村开通客车;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实现突破,“汉新欧”“鄂满俄”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武汉连接四大洲的国际客运航线达到39条,国际交流、交往、交融更加便捷,贸易便利化条件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对内对外开放的环境日臻完善。
——民生福祉大提升。新增城镇就业五年累计超过4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119.43万人;35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2%和13.2%,达到27051元和11844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个湖北”建设全面推进,各方面业绩亮点纷呈。如果说,我们曾经为湖北的昨天有过无数次自豪和骄傲,今天,我们更有理由坚信,一个实力更强、结构更优、质量更好、后劲更足、充满生机活力的湖北,正以前所未有的底气和信心,站上了历史的新起点!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稳增长来稳大局,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战略机遇和政策机遇,一批重大事项和工程纳入国家项目建设,五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4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0.4万亿元,年均增长21.9%,总量是“十一五”时期的3倍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竣工;宜万铁路、汉宜铁路、石武高铁以及武汉至咸宁、黄冈、黄石城际铁路建成运营;神农架机场通航,武当山机场试航,天河机场三期主体工程即将封顶;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汉十、蒙华铁路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80万吨乙烯、联想武汉基地、上汽通用武汉基地、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卡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陆续投产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提升消费的拉动作用。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978亿元,居全国第6位。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企业直通车”、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一企一策”等服务制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减少涉企收费项目145项,“营改增”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84亿元。
二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粮食实现“十二连增”,总产超540亿斤,创历史最高记录。淡水水产品、油菜籽产量稳居全国第一。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5%,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6.4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过万亿,居全国第5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实施“两计划一工程”和“四六十”行动方案,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工业总产值先后突破3万亿、4万亿;五年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及技改投资超过4.5万亿元,增速居全国第6位;新增规上工业企业7000家左右。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由全国第9位进至第3位。全面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全省名牌产品产值突破6000亿元。加快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7万亿元,年均增长10.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第二产业。旅游总收入达到4250亿元,年均增长13.2%。金融、物流发展有新的突破。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关停任务,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22%左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20%,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是以改革开放释放新红利,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五年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874项,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成运行。投资核准目录、政府定价目录分别削减55%和71.7%。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精简行政职权1397项。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创业活力。市场主体总户数达到412.8万家,居全国第五、中部第一。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分批实施185项改革创新事项。投资、财税、价格等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农村改革取得新进展。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境内上市企业8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3家,“四板”挂牌企业802家。创新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带来新的发展活力。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武汉入列全国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出台“科技十条”“黄金十条”“创业十条”“新九条”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300家,增加值突破5000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3件,比“十一五”末增长近4倍。首款自主研发并量产的北斗40纳米定位芯片取得技术性突破。国家级开发区由7家增加到14家,国家级高新区由3家增加到7家。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进出口年均总量实现翻番,2015年出口增速居全国第三、中部第一。“走出去”企业数量增多,来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由87家增加到241家。
四是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统领,着力形成协调发展多点支撑新格局。加快实施“两圈两带”战略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武汉城市圈圈域一体化加快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十大旅游区、十二大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主两副”带动作用增强,各市州竞相发展。县域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到60%,大冶、宜都跻身“全国百强”。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化率达到56.85%,年均提高1.4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6%;农村安全饮水人口普及率达96%以上。启动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省建设等重大规划,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森林覆盖率达到41.2%。十堰、宜昌、黄石、荆州先后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咸宁成功申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荆门、潜江、枝江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神农架纳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黄石、潜江、大冶、钟祥、松滋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加快推进,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基地加快建设,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民生及社会事业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75%以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五项社会保险参保4954万人次。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7%,率先实现全省同步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一连增”。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全省300万移民受益。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养老事业加快发展。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93万套、农村危房改造56.2万户,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28万户。统筹推进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显著提高。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成倍提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加强。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第六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和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等大型活动,建成湖北省图书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恩施唐崖土司城成功申遗。我省体育健儿在伦敦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上取得优异成绩,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果丰硕。WTA网球公开赛、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落户湖北。
六是以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和谐湖北建设。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主动与省政协协商讨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五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10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728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4件,修改省政府规章28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省政府规章32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密切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村(居)委会换届平稳推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多层次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果,宜昌、武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平安湖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5年考评位居全国第二。在全国率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年来,我们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开展“三万”“治庸问责”“三抓一促”“电视问政”“行风政风评议”等活动,加大履职尽责督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腐倡廉。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国防动员、国防工业、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援疆、援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统计、科协、侨联、保密、档案、气象、地震、参事、国土、文史、方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驻外机构、社会科学事业、慈善事业、政策咨询、残疾人事业、公共资源交易、妇女儿童事业、机关事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2015年,面对少有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以积极主动作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全省生产总值达到29550.19亿元,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3%,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7.1%,外贸出口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9%,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9.2%。城镇新增就业86.63万人。实现1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5%。成功举办中博会、华创会、楚商大会、央企对接、湖北·武汉台湾周、鄂港澳粤经贸洽谈等重大活动,签约协议金额超2万亿元,彰显了湖北发展的强劲气场。“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展示了“小城大爱”的时代风貌和湖北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中一步步走来,谱写了湖北实现“弯道超越”、加快振兴崛起的新篇章。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历届省委、省政府打下良好基础和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武警部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大力支持的结果。这里,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人士,向在荆楚大地不懈奋斗的创新创业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艰难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战略定力,咬定发展不松劲、不泄气,始终坚持“竞进”作为,用“1.5系数”的姿态谋划湖北发展,着力推进做大总量与做优质量双提升,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中展现湖北新作为。二是必须坚持用先进理念引领发展,结合湖北实际,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步到位”“三维纲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精神经济学”等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着力在调结构、转方式上下功夫、出实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区域行业分化中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三是必须坚持打基础与管长远相结合,既立足实际抓好当前工作,着力应对经济下行,解决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巩固湖北“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的势头;又着眼未来,科学谋划事关湖北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事项,积蓄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四是必须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以政府简政放权的有效作为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数效应,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和全社会的创造力。五是必须坚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把握好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统一论”,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一届接着一届干;把握好既要清廉,又要干事的要求,建设团结战斗的领导班子,为全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求收缩与产能过剩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较普遍,“三角债”出现抬头现象,部分地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二是新旧增长动力接续不力。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明显减少,投资资金不到位情况时有发生,在汽车、石化、钢铁等传统支柱产业拉动作用减弱的情况下,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足够拉动力。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明显的短板。创新能力不强、对外开放度不高、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数量多等相互交织。四是政府自身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政府工作人员回避困难和矛盾、不作为懒作为现象和不会作为并存,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任务艰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生产总值、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增速未达到预期目标。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直面问题,承认不足,找准原因,主动改进。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梦想的决胜阶段,也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关键时期。综合研判,我省仍处在大有可为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湖北所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集中智慧、集中精力把湖北的事情办好,以更加积极的作为,赢得新一轮发展的主动。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扩大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切实遵循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牢固确立“三维纲要”,坚持生态优先,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继续秉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在全国发展方阵中总量进位、质量升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效发展,在结构优化、转型提质的基础上,全省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提前翻一番;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个确保”目标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关键要牢牢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目标导向,牢牢把握湖北“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战略定位。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率先、进位、升级、奠基”四大发展目标。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是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发展担当的集中体现,是湖北“十三五”发展的总基调、总定位,是必须确保实现的总任务。坚持这一目标导向,关键是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委的决策意图上来:一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着眼于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履行重大使命。“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神圣使命,是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没有总量的提升和进位,成不了支点;没有提质增效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不可能走到前列;没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的工作成效,下一个百年的发展基础就不牢固。我们必须坚持用做大总量与做优质量的双提升来实现“十三五”的跨越式发展。二是必须强化机遇意识,着眼于激发湖北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巨大潜力。我省经济发展的韧性好、潜力大、后劲足,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上升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综合优势转化期、“四化”同步加速推进期,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开创“十三五”发展的新局面。发展总是在解决困难和矛盾中不断向前的。越是区域分化、重新洗牌的时候,越是争先进位、弯道超越的最佳时间窗口。我们要继续乘势而上,着力挖掘和激活湖北发展的内生潜力和活力,把黄金机遇期变成黄金发展期,推动湖北发展再上新台阶。三是必须顺应民意,着眼于回应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加快振兴崛起,是全省人民多年的梦想和夙愿。只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在全国发展格局中进位、实现更高要求和更高标准的升级发展,才能重塑湖北在全国应有的地位,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的新期待。四是必须突破难点,着眼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我省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必须在工作上体现出更大的力度和作为。既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全面完成任务,又要以强烈的紧迫感提前完成任务,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眼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实现“四大目标”,根本靠改革创新,必须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战略上打好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二)坚持先进理念引领,牢牢把握湖北构建发展新优势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既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根本遵循,也是指导 “十三五”发展的核心和灵魂。我们必须立足新起点、新目标、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扬长补短,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大力度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发展势能和动力,争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先行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示范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一是厚植创新发展的新优势。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省GDP总量规模和人均GDP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新起点上保持中高速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依靠传统优势奋力赶超的空间越来越小,必须更加突出创新这个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人才第一支撑,推动发展由“后发赶超”向“先发引领”加快转变。湖北最大的资源是人才资源,最大的潜力是创新潜力,完全有条件实现“先发引领”。我们务必通过加快构建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资源转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源泉,使创新创业成为全社会的一种价值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把创新创业落实到产业发展、结构优化、提挡升级、改善供给上,全面增强湖北科学发展的驱动力。二是厚植协调发展的新优势。多年来,我们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两圈两带”和“一主两副”等重大战略持续发力,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很突出。我们务必进一步丰富拓展“一元多层次”战略格局,统筹推进“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发展,更加注重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更加注重四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更加注重“四化”同步发展,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三是厚植绿色发展的新优势。湖北作为生态大省,山水资源丰富,是祖国版图上最具绿色发展条件的区域之一,既肩负“一库清水北送”、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的历史重任,又面临传统工业比重大、节能减排任务重的压力。我们务必树牢和笃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色发展潜力转化为巨大的绿色发展优势,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培育绿色增长点,更大力度发展绿色、环保、低碳经济,大力推动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健康养生、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新空气、吃上放心食品,实现环境与经济和谐共生、发展与转型协调共进。四是厚植开放发展的新优势。湖北作为内陆省份,对外开放一直是块短板。这些年,我省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对外开放软硬件建设,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步伐,国际上一批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进驻湖北发展,我省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向海外,但与沿海相比、与湖北所处的历史方位相比,开放度仍然较低,开放型经济规模较小。我们要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牢固树立海纳百川的开放理念,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着力畅通开放大通道,打造开放大平台,推动开放大通关,不断拓展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把湖北建成内陆开放的新高地,显著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五是厚植共享发展的新优势。近些年,我省坚持财力下移,重点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民生福祉的改善,但离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四大片区等贫困人口生活还很困难,社会事业发展不足,广大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中的突出问题还需要下大力解决。我们必须按照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坚持重大工程和项目硬支撑,牢牢把握规划实施的落脚点。规划的作用不仅仅在引领,还要落到实处。必须围绕增后劲、补短板、促平衡、上水平,强化工程和项目支撑。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创新湖北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等工程,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金蓝领”及“工匠”型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着力夯实培育催生新企业、开发推广新产品、开辟拓展新市场的人才基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使我省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打造区位新优势。坚持适度超前、突出优势、优化结构、完善体系的方针,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对外构建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米”字形骨干网,对内形成城际铁路区域网络;加快新的“五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巩固武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提升襄阳、宜昌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及一批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通达能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建设制造强省。大力实施工业强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智能制造、制造业国际化、服务型制造、企业家培育等工程,着力推进十大产业重大项目包,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形成2至3个产值过万亿的产业。深入推进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智慧湖北”和“宽带湖北”建设,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四是强化空间载体支撑,拓展发展新格局。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在继续发挥“一主两副”带动作用的同时,重点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新兴增长极,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棚户区改造、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工程,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农村交通、安全饮水、清洁能源、环境综合整治等美丽乡村建设重大工程,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五是强化民生改善支撑,补齐共享发展短板。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大力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和各类人员就业促进工程,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大力实施基础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等工程,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妇幼健康和计生服务保障等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湖北”建设。
各位代表,“十三五”大幕已经拉开。我们肩负新的历史使命重新出发。前进道路可能艰难曲折,但前景十分光明。未来召唤我们坚毅前行,我们更要用踏实的脚步告诉未来,湖北人民无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
三、2016年工作部署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必须更加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抓手,认真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支柱”,高度聚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集中精力打好歼灭战,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过剩产能和房地产库存明显减少;企业成本上升和工业品价格下跌势头得到遏制,有效供给能力有所提高,财政金融风险有所释放。
垂手可得不是湖北应有的状态,跳起来摘桃子方显追求。确定9%左右的预期目标,是体现中央对湖北的要求、与“十三五”规划有机衔接、争取发展主动的政治担当。尽管我们面临的形势可能会更加严峻复杂,困难和挑战更多,承受的压力更大,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只要我们敢于迎难而上、竞进不息,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优化需求结构的同时,重点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以扩大有效需求助推供给升级,促进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强化创新驱动。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着力在光电子、3D打印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5个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实施100个左右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重点推进1000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进一步夯实创新驱动的产业基础。着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项目+平台”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强化人才第一支撑。推进创客大省建设。完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配套措施,更大力度搭建大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五方协同”的众创平台,打造环大学城创新经济圈,着力形成各类创新主体互促、民间草根与科技精英并肩、线上与线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营造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惠及人人的社会氛围,让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创新者梦想成真。
优化消费供给。积极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以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落实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增加有效供给。实施“四大计划”,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优化休假安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加快发展。加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汽车消费。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市场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网络升级和城市商圈服务功能提升。发展“互联网+流通”新模式,推进电商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建设,打造中部电子商务中心。深入推进黄石等国家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积极扩大有效供给。启动一批“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资本金50亿元和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加快建设东风雷诺乘用车、第六代低温多晶硅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汉十高铁、郑万高铁、京九客专黄冈段、蒙华铁路、天河机场三期、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整治、汉江枢纽及航道整治、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武嘉、宜张、宜来、武深等高速公路建设;争取襄荆宜高速铁路早日开工;加快建设宽带普及提速、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楚天云平台、智能电网等重大信息基础设施。抓好提请国务院支持的13个重大项目的工作衔接和推进落实,争取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尽快启动、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鄂州国际货运机场获批。继续对接好国家“7+4”工程包,编制好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完善支持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调整价格等政策,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继续推广和应用PPP等模式,推进招商引资,千方百计激活社会投资和民间投资。
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千方百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人工、税费、社会保险、财务、电力、物流等方面成本。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负债率和融资成本。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政策,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力争全省直供电规模达300亿千瓦时。完善“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一企一策”等服务制度,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园区、企业监测调度服务,抓好重大增长点的协调服务。扎实抓好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产学研对接以及劳动力培训和用工对接,引导更多生产要素投向实体经济领域。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发展。
(二)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推进提质增效升级
深入贯彻落实《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精准实施产业政策。
加快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适应产业高端化、服务化、专业化、融合化的趋势,全面落实“两化”融合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促进“互联网+”在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制造等九大工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产业领域实现突破发展,培育30个新兴领域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打造100家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实施“四六十”行动方案规划的重大产业及项目,重点抓好一批投资过百亿元、过十亿元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跃升。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推进制造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武汉、襄阳、孝感三个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随州打造“中国专用汽车之都”。深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军民融合优势产业和领军企业,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优势互补、有效融合。
加快推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千亿元培育工程、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和“五个一百”工程。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外包、会展、文化、体育、人力资源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大物流产业,着力培育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平台创新,大力促进民营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业态的发展和聚集。突破性发展旅游产业,力争年内实现旅游总收入4500亿元。
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坚持优化存量、做强增量、调减余量,把资源要素从无效供给中释放出来,向新兴产业转移,全面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更多利用市场机制化解过剩产能,在钢铁、汽车、水泥、化肥等传统产业广泛开展“互联网+”行动,引导企业创新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牌,让“老产业”焕发出“新活力”。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破产清算,实现“腾笼换鸟”。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盘活存量土地,妥善分流下岗职工。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实施与国家发改委协同推进的首批12个国际产能合作项目。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释放发展新动能
以加强制度性供给为重点,认真落实《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精准务实推进各项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制度,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清理和公开地区、部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公共服务目录,并适时动态调整。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加快注册登记便利化,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努力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完善“一站式”服务,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探索运用大数据优化政府服务和监管,提高行政效能。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供给侧改革。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推进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并联核准制度,实行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认真实施《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风险投资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支持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等健康发展。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更多优质后备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四板”上市融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强全省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发展普惠金融和扶贫金融,着力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和监管。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等规范建设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快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深化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积极组织企业开拓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及新兴市场。推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特色产业园。积极申报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国家早日批准设立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襄阳、宜昌保税物流中心。做大做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申报工作,加快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推动武汉水运口岸扩大开放。推进武汉和孝感临空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推动东湖综合保税区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争取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继续办好鄂港澳粤经贸洽谈、湖北·武汉台湾周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台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岸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加快建设电子口岸。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发展共融、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取得新突破。加快荆州等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和高成长的上市公司在鄂建设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
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质量和水平。
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科教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发展大田托管、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市场化服务,促进农业与旅游、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培育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绿色优质农业和休闲农业,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推广应用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抓好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国土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荆江大堤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汉江堤岸综合整治、荆南四河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完善农村公路网,打通断头路,加强循环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初步建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构建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省级“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壮大多元经营主体,积极培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带动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五)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发展新格局
抢抓国家新十年深入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加快形成区域多极动力、多极支撑新格局。
加快“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建设。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加强两带融合发展,积极争取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加快形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在湖北贯通融合的新格局,共同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继续支持武汉加快向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迈进,加快推进三峡城市群、汉江城市群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实力更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其他市州加快发展。更大力度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其他“三大片区”扶贫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五个统筹”,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推动县(市)多规合一。鼓励支持各城市按照自身定位和“产城融合”的思路,实现错位发展。抓好武汉、孝感、仙桃、宜城、松滋、宜都等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煤气等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0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120平方公里。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抓好“美丽乡村”和“荆楚派”民居特色建设示范,建设保留历史记忆、传统格局、山水风貌的美丽村镇。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300亿元。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完善功能布局,搭建服务平台,突出重点项目扶持,提高要素聚集和产业承载能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引导各地提升主导产业规模和实力,大力扶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实施分类指导和考核,促进县域竞相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鼓励支持乡镇经济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县域金融工程,继续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绿色发展之路。
深入推进“三大计划”实施。强力推进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气污染导致的雾霾,已经深度影响到民众的生活,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加强治理,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提高。认真落实《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快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改造,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更大力度实施“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狠抓重要水源保护和主要流域污染防治,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市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支持梁子湖流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强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重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长江、汉江、清江流域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湖泊水环境治理工作。抓紧实施“净土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试点示范。全面开展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继续开展“绿满荆楚”行动,力争完成三年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认真办好省首届园林博览会。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抓紧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行动方案,通过差别地价、能源限额核查等措施,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规范有序的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推进土地综合利用创新试点。深入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和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加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节电、节水、节能,推动形成全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和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出行,加强轨道交通等大运量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强化问责考核。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水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持续恶化的地方,坚决实行通报、约谈、预警、限批、追责等措施。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民生优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强化政府兜底责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享发展。
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加大力度精准推进“四个一批”落实,力争全年实现1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尽快出台《湖北省“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四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和“六到农家”工程。完成38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提高220万名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补助标准。认真做好恩施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健全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积极促进就业。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地,搭建更多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继续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三角、长江经济带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基本生活等兜底性制度。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开工建设、货币化安置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万套(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推进教育公平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计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社会需要的“工匠”型人才。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传染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大力实施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协调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四馆三场”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创作,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抓好“七五”普法,大力培育法治信仰、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处置能力。推动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和进入法治轨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平安湖北建设,健全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防范、依法打击暴恐、黄赌毒、邪教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监管,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隐患整改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生命安全。
进一步深化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为驻鄂部队、武警部队调整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认真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法规。进一步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实现“十三五”和今年的奋斗目标,各级政府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总目标,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开展协商民主,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认真执行《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发展主体责任,严格绩效管理,健全与“五大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目标考核奖惩评价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市场思维、互联网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制度。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鼓励大胆干事、竞进作为。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整改问责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完善履职尽责管理制度,加大履职尽责监察力度,提高履责效能,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着力营造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更大舞台。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自觉养成在监督加强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愿景,我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离我们如此接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如此紧迫,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担当的份量如此沉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发展的底气和信心如此强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神聚力,同心同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