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提高七种能力 提升职业素养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提出了要求,即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这也为人民法院的年轻法官更好的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指明了方向。
目前,许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年轻同志,他们身处审判第一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年轻的法官们应该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种能力来对照自身,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用提高政治能力,来锤炼担当意识。人民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具备敏锐的政治大局观和政治鉴别力,在处理案件时如果仅局限于法律思维、就案办案,不仅无法解决好案件涉及的社会问题,对于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更相差甚远。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又要具备大局意识,善于情、理、法等多种角度审视审判工作,作出正确的裁判结果。
用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来拓宽审判工作思路。基层法官处于民间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具有掌握案件情况的第一手资料的天然优势。在现实生活中,年轻法官要充分利用审判实践挖掘调研题材,针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不断提高自身审判能力。
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来发扬民主集中制度。定罪量刑、定分止争直接依赖于法官的专业判断。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不仅要熟悉法律规范,深谙立法精神,熟练法律技能,还要在实践岗位上摸索研究,增长知识,丰富才干,积累实践经验,同时更要广开言路,听得进不同意见,作出正确的决策。
用提高改革攻坚能力,来促进办案效能提升。随着司法改革不断的深入推进,年轻法官们既面临新机遇,又面临诸多新挑战。这就需要年轻法官们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和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学习先进经验,改进司法办案的理念和方式方法。
用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来防范事态矛盾激化。在庭审或执行过程中,法官可能会面临难以预料的各种突发事件,因此,基层法官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量保持遇事不慌,临危不乱,处理问题要果断,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来积累办案工作经验。一些年轻法官在工作之初常用专业性的法言法语与群众沟通,容易与当事人之间产生距离感,不利于案结事了、良好办案效果的实现。因此,培养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求年轻法官要注重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涉诉群众着想,体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忧虑,并通过基层调解,深入村、居委会调查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用提高抓落实能力,来履行尽职尽责义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每一位年轻法官都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审判、执行和实际工作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