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宝清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8号
联系方式:0469-6135277
电子邮箱:bqxwjjbgs@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于德水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劳资。
党组成员、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陈伟光 协助局长管理办公室工作。主管综合行政执法、疾病预防控制、信访、安全、应急、项目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分管业务股(卫生监督法规、信访、安全、应急)、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文秀 协助局长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劳资)工作。主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老龄工作,分管业务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淑丽 主管卫健系统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毕则仁:主管医政医管、医改、营商环境、全县采供血工作,分管:业务股(医政医管、医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心血站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医疗服务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
9、负责全县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工作;
10、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11、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项目工作;
14、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能;
15、负责全县采供血管理;
16、负责全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冯期望
办公地址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02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及援外等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内部审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机构名称 业务股
负责人姓名 张禄欣
办公地址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03-313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健康龙江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疾病监测、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制定、完善专项预案和技术方案,组织预案演练、监督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督查各乡(镇)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建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和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制定全县卫生应急药品、生物制品、防护物品、卫生设备等物资储备目录和计划。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康复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我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机构名称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姓名 宋坤
办公地址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01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负责人姓名 刘淑丽
办公地址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五楼505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四、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宝清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宝清县宝清镇连丰路678号
联系方式:5423764
电子邮箱:bqxrmyy@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 教传奇 主管党办、创城和党建工作。
党委副书记、院长 祭炳亮 负责人民医院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完成党委的各项工作。
党委副书记 王忠富 协助党委工作、纪检。
副院长 于淑敏 主管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复印室、护理部、门诊科室管理(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肛肠科、皮肤科、泌尿科、疼痛科、乳腺科、门诊处置室)。
副院长 尚艳文 主管药剂科、器械科、采购办、保卫科、消防、安全、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脑卒中中心、内分泌科、肿瘤科、综合内科、感染科、导管室、透析室、儿科)、后勤保障、保洁、洗衣房。
副院长 荆长友 主管医务科、公卫科、应急办、感控办、纠纷办、病案室、特病慢病鉴定、出生证明、外科(脑外科、普外科、骨外科、手术室、麻醉)妇科、康复科、重症医学科、老干部、工伤保险、医保科、120、微机室、急诊科、体检科。
副院长 张莉华 主管财务科、绩效办、出入院办、收款室、低保办、重点优抚对象、食堂、超市、检验科、胃镜室、脑电室、输血科、放射线、CT核磁、病理科、心电室、超声、人事科。
(一)主要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药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发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督促检查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和缺勤时,需指定一位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代行院长职务。
(二)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宣振华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520室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00—16:30
机构职能1.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收发医院来往文件并登记。转载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
2.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分析。及时反馈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
3.安排各种行政、党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4.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公章。
5.负责公布医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并督促检查。
6.做好外勤工作,通讯联络,人员接待以及群众来信上访工作。
7.负责医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等。
8.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9.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
12.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13.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及时上传下达,受理各部门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并呈交领导批示。
14.根据院长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医院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15.负责组织安排院办公会议、全院性行政会议及院长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发出决议、通知,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严守党和国家及医院机密。
16.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综合性工作,带头执行好院长办公会的各种决议、决定。管理院办公室日常事务。
17.负责全院行政公文、上级机关及学校来函、来文登记、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医院行政和党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开出介绍信、公函并随时做好登记。
18.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及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的领导来我院检查工作及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
宝清县中医院
单位地址:宝清县利民街36号
联系方式:0469--5424937
电子邮箱:bqzyybgs@163.com
一、党委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委书记纪卫国:主持医院基层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院长王晓峰: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陈正乾: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委工作,主管党建、组织、宣传工作。
纪检委员 副院长刘吉成:负责医院纪检工作,分管纪检、共青团、妇女工作。
党委委员吕国良:分管统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组织委员宋成孝:分管党建组织工作。
宣传委员 院长助理王华锐: 分管思想政治宣传、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双拥、关心下一代、老干部工作。
党办负责人李东远: 分管党办日常工作。
二、行政领导班子分工
院长王晓峰:负责医院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工作。
党委副书记陈正乾:分管门诊部、医保办公室工作。
副院长刘吉成:分管医疗安全、医疗质量、院内感染、应急、信息、统计、物价工作,协管医务科工作。
副院长张弓:分管业务工作。外科、内科、急诊科、麻醉科、手术室、超声室、心电室、胃肠镜工作。
院长助理王华锐:分管总务、后勤、基建工作和放射科、药器科、检验科工作。
工会主席王洪霖:分管工会、人事劳资、体检科、公卫科、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管理护理部、医院保洁等工作。
三、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卫生标准和规章制度。
2、为县域内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日常诊疗及中医药技术服务等需求。
3、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本着“突出中医药特色,坚持中西医结合”的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有效的医疗服务。
4、开展中医药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定期举办全县乡村医师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5、做好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技能,提供规范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宝清县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368号
联系方式:0469-5422761
电子邮箱:bqxfuyou@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院 长 李录锋 负责主持医院行政全面管理工作。
书 记 王方 负责主持医院基层党委全面工作。
副书记 王春梅 协助书记管理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院行风建设、统战、普法等工作,协助院长抓好健康教育科、医院宣传工作。
党委委员 宋长坤 协助院长管理儿童保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负责保健科、麻醉科、手术室、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信访维稳及医疗安全工作。
副院长 李 廓 协助院长管理医疗、护理质量、院感、辅助科室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线科、心电室、内科、外科、中医科、眼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医保收款室、体检科等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信访维稳及医疗安全工作。
副院长 杨 林 协助院长管理后勤、基建、财务、人事,负责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信息科、药房、药械科、应急管理、基建、供应消毒、安全保卫、医院保洁等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信访维稳及医疗安全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站长 郭忠萍 协助院长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受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3、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5、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6、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7、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8、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韩业成
办公地址 妇幼保健院六楼603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7:30—11:0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负责文秘、政工、档案、考勤和正确使用医院公章及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负责处理党委部署的各项党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以及群众来信上访工作。
宝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民生大厦西侧
联系方式:0469-5176506
宝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5年11月份,现办公面积3600平方米,现有编制72人。
领导班子及成员
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张述海 主持中心全面党务、行政工作
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张洪芳
中心副主任 江涛 综合办公室、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股、协助中心党务工作
中心副主任 张庆录 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股、慢性病防控股、艾滋病地方病防控股
托幼机构、母婴、幼儿园、职业病、公共场所、医政监督。(待定)
第一条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宝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宝清县卫生健康局,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第三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党组织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促进事业发展。
第四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置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规划和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订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等工作。
9.承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
10、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监督执法人员,保障执法经费,合理配置执法装备。
11、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2、负责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执法工作。
13.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14.承担实施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15.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政辅助工作。
16.承担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辅助工作。
17.承担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辅助工作。
18.承担对职业健康危害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人群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辅助工作。
19.承担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辅助工作。
20.承担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等行政辅助工作。
21.承担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22.承担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23.承担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24.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本单位党建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财务、人事劳资、安全生产、信访、物资保障、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组织协调各科室,建立健全并监督各项制度执行。负责全县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开展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促进,普及防病知识等各项工作。
(二)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股。承担疾病监测与流调,疫情搜集与报告卡审核;对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承担SARS、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突发传染病的流调、监测;承担出血热和禽流感监测项目及防控;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三)慢性病防控股。负责慢性病、重症精神病防治监测工作,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糖尿病、居民健康档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技术指导工作、全国伤害监测项目工作、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发病死亡登记报告工作、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相关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四)艾滋病地方病防控股。承担高危行为暴露人群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前后咨询;高危场所重点行业人群行为干预、看守所在押人员定期艾滋病、梅毒监测;艾滋病疫情监测与分析、确症病人追查与转诊;丙肝监测及患者追踪管理、数据统计报告等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承担艾滋病地方病病例调查管理、疫情监测、数据收集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结核病防控股。负责协助卫生健康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负责制定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督导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饮水安全监测采样、数据上报等工作。
(六)微生物理化检验检测股。负责艾滋病初筛及高风险人群监测并提供微生物检验服务和咨询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采样及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禽流感、地方病尿碘及碘盐、食品高风险微生物检测监测等工作;负责城乡饮水水质监测、检测、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劳动卫生以及其他理化及微生物卫生检测工作;负责理化、微生物检验样品的保管和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置计划的提出及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试剂、试药等的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检测设备的检定和自校准、检测报告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检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股。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处置流程等;负责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必要时负责配合疫区消杀指导终末消毒工作、人员转运工作、流行病调查工作,负责管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疫情消毒技术指导等各项卫生应急准备等工作。
(八)法制稽查与职业(放射)卫生综合监督股。负责对本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与评查工作。负责上级交办、部门移交、本级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转办和督办。负责本级卫生健康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对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培训工作。负责完成上级指定或交办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九)医疗卫生综合监督股(含传染病防治监督、母婴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卫生监督)。负责对辖区非市管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辖区非市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非市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非市管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机构资质、医疗技术应用)、母婴保健与生育技术服务、药品及医疗器械使用、临床用血管理、中医药服务及医疗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母婴技术服务等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医疗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母婴保健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培训工作。负责完成上级指定或交办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十)公共卫生综合监督股(含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托幼(托育)机构卫生监督)负责对本辖区非市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学校以及托幼(托育)机构的卫生工作
宝清县中心血站
单位地址:利民街263号
联系方式:0469-5434120
电子邮箱:baiyang716@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主任 张清博 负责全站全面工作
副主任 王英芝 负责采供血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站的行政、业务、科研、人事、总务、财务等工作。除本单位重大问题需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外,凡属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或遇有紧急情况站长有权处理。
2、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实行站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制定本单位的长远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业务、经营和质量管理中去,教育单位职工树立以采血为中心,以安全有效输血为目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重点的思想。
4、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人员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5、深入科室掌握情况,定期分析、适时调整单位内工作任务,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认真做好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增强单位活力,推动公民无偿献血的开展,发展血源队伍。团结协作搞好采供血工作,切实做好经营管理。
7、工作严谨,注重效率,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接受支部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能解答职工提出的质询。
8、对本单位技术和产品质量负责,质控直属站长领导、副站长负责站长委托分管工作。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谭晓涛
办公地址 血站2楼20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物资保障及采购、负责安全生产等。
机构名称 采血室
负责人姓名 宁桂清
办公地点 血站2楼 20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负责全站的血液采集与血液制备工作。
机构名称 供血室
负责人姓名 杜佳雯
办公地点 血站2楼 20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负责血液储存、包装、发放其他有关血液质量安全的操作,及临床用血业务咨询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