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片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名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公司名片、图书、工作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名片、工作证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片、工作证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名片、工作证印制,图书购置的审批。
3.2行政部主管负责名片、工作证、图书管理工作的监督。
3.3行政部文员负责名片、图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名片。
4.1.1名片印制的权限:
a)公司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及采购员、综合部相关人员可印制名片;
b)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人员。
4.1.2名片印刷程序。
a)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属管理处员工的.,还须报管理处主任审核。
b)管理处主任审核同意后报行政部主管依据印制权限进行复核。
c)经行政部主管复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的,以后的申请无须再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不同意的不予办理。
d)行政部组织印刷:
--行政部选择名片印制单位;
--按照公司名片的统一规格,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通知名片印制单位印刷了传真或电话通知);
--要求名片印制单位制版后报行政部确认方可印刷;
--行政部文员取回印刷好的名片后,通知申请人领用。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公司名片制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分公司名片制作和使用管理(香港总部职员名片由香港公司制作)。
3.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尺寸、logo、字体、颜色、纸张、版式请各公司参照集团vi-b部分“应用系统――办公用品系列”个人名片格式。
4.名片印制程序
4.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统一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
4.2因业务需要印制名片者,申请人填写《名片印制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复核并负责承办。
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检查申请人职务是否与名片职务相符,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使用比实际较高的职务头衔,但不享受其待遇。
4.4名片英文使用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要求。
4.5名片中文字体、公司标志、颜色、阿拉伯数字必须vi规范要求一样,不得擅自更改。
4.6名片印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指定专业名片制作商印刷,不得擅自到其他地方印刷。
5.名片使用
5.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5.2掌握名片递送礼仪和交换规则。公务、客户名片须在公司内共同使用,不得占为己有。
5.3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名片交回公司人力资耕牛及行政部处理,不得将名片带离公司。
地产有限公司名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员工名片印制、使用的管理,统一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名片使用人:以下人员可由公司印制名片。
1、房地产、物业、酒店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
2、房地产、物业、酒店外联业务人员;
3、其他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印制名片,请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印制。
4、未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得私自印制本公司名片。
二、名片印制程序
1、印制申请
a、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名片印制的职能部门。
b、印制名片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
2、印制过程
a、人力资源部对名片使用人的姓名、职位、电话进行登记,使用统一的`名片格式、公司台头及纸样,在公司指定印刷所印制。
b、对于初次印制名片的使用人,人力资源部将留存片样备查。
c、人力资源部负责名片的印制、领取、发放工作,并做好帐目登记。
3、费用结算
a、名片印制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持名片印制台帐与印刷所对帐结算。
b、房地产、物业、酒店名片印刷费用各自承担。
三、名片使用
1、名片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禁止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务。
2、公司原则上不对单盒名片的使用时间进行要求,但使用人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使用。
3、离职员工在办理职务移交手续时,须将未使用完的名片交回人力资源部进行销毁。
四、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各部门(中心):
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xx年5月14日
一、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有关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5、未经允许,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
6、共同爱护本机房的一切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
7、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机房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办公室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三、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3、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4、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机房人员对机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7、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8、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9、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四、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5、应注意节约用电。
五、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违纪处理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技师必须按照浴场规定的仪容仪表上岗,并着统一工装以及规定的丝袜或棉袜,违者罚款100元。
3未经允许不得穿工装出入或穿回家,违者罚款100元。
4技师穿便装不得进入营业区域,不得在营业区域客人聊天,违者罚款100元。
5技师上岗时所带现金不得超过五十元,超过部分须另作登记,否则按私拿小费论处;违反者按查到的金额予以双倍罚款。
6上下班不得在营业区内会客,并不得容留亲友洗浴或住宿,违者罚款200元。
7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吃饭、洗澡、不在规定地点就餐者将罚款100元。
8上班迟到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三天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9浪费水电、当班时间睡觉、点名不到者罚款100元;当月罚单三次以上加罚100元。
10营业结束后不得参加任何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违者罚款200元,再犯除名。
11进房服务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带情绪做项目,违者罚款100元。
12必须五至十分钟报钟,并电话通知服务台所作服务项目,违者罚款300元。
13与客人和服务人员乱拉关系出现抢钟、乱排钟以及技师之间互相点钟的行为初犯罚款100元,所作项目作废;情节严重的给与300元罚款。再犯除名。
14被客人投诉或做出超出服务项目的行为,经落实严肃处理;轻者处100元罚款、单据作废。情节严重予以除名。
15严格遵守服务规程,不得无故减免服务项目,任意缩短或延长时间由此出现的投诉或超时行为,罚款100元单据作废并自买一节钟费。
16技师给顾客服务后不签单或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第一次罚款300元再犯除名。
17技师开错手牌号或因技师送单不及时产生的跑单、错单现象,除本单金额外加罚同等金额。
18严禁未经客人同意,私自填写钟费,强行索要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重罚。导致客人不予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索要小费被客人投诉的罚款200元。
19遇到客人醉酒或无礼要求应婉言拒绝,严重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但不得与客人争吵或辱骂客人,违者罚款100元。
20客人要求更换技师,技师必须及时电话通知钟房,经批准后礼貌的离开。如因态度不悦者,引起客人投诉的罚款100元;技师不得在技师房评论客人是非,影响其它技师上钟情绪,违者罚款100元。
21收买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由此出现的假点钟行为,予以双方200元罚款,所作项目作废,再犯除名。
22技师之间不得相互点钟,由此出现的假点钟,除单据作废外,加罚双方200元,再犯除名
23延误上钟时间超过五分钟者罚款100元。
24技师按规定排钟,中途请假出队,返回后必须钟牌排尾,违者罚款100元,所作项目作废,按抢钟无效处理。
25下班后非值班技师不得私自上钟,违者罚款100元,所作项目作废。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不得推却不到;其它技师不得有异议。
26不得同客人乱讲有伤同行、店方的坏话、无中生有、添枝加叶、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27技师之间吵架、打架当事者双方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28技师两个月累计遭客人投诉三次者,予以除名。
29当班技师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吃异味食物、违者罚款100元。
30请假未亲自出面或领班、主管未知的罚款100元;电话、传呼、代请假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31上班讲普通话,两人以上不得以方言交谈;遇见客人、管理人员必须打招呼问好,违者罚款100元。
32严格执行上钟制度,填报登记以及下种时间表;下钟立刻通知服务人员收拾清理房间,如有遗忘罚款100元。
33严格执行卫生和设备的清洁标准,如有污损技师本人照价赔偿。
34遵守用餐时间空岗的技师将被罚款100元。
35正常排钟、点钟、选钟、躲避或拒绝上钟者,停钟三天罚款100元;停钟期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
37不得使用店用和客用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38因本人按模技术不过关或违规操作、致使客人受伤的行为,公司予以100元罚款;本人负责客人的全部医疗费用。
39夜班人员应保持仪容、仪表、不得带睡意上钟;由此产生的客人投诉或不予买单的现象,将予以100元罚款,并由技师本人自行买单。
40保健服务未经许可严禁关灯或遮挡窗口、违者罚款300元,再犯除名。
41浴场内部人员不得有男女关系,违者除名。(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42公司将实行定钟制度,自本制度公布起第一个月,足疗韩式保健技师每十个钟次必须完成6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0个点钟;第二个月:每十个钟次必须完成8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5个点钟。月底统一核算予以公布。如完不成加钟或点钟者,本人将自买所查钟费,并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新聘技师将在一星期后参加执行此制度)
43每月月底进行工资排位制,排名最后的一名技师将予以淘汰制的劝退。
44所有技师每月进行一次技术抽查考核,技术达不到合格要求者将予以下岗代培的处罚;二次考核仍不达标的将予以淘汰。
45技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排钟顺序,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必须经当值领班、主管同意方可更换,否则按拒绝上钟处理,罚款100元停钟一天。
46严禁以任何借口躲避小额服务项目的行为发生,违者罚款100元停钟一天、再犯除名。
47对管理人员要尊敬和坚决服从,对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恶语中伤管理人员的行为,坚决予以除名的处理。(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48触犯规章制度拒不承认错误,对处罚拒不签字予以双倍罚款。
49新聘技师有试用期三天、经试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0技师由于自身的原因丢失结账单据,会计出纳有权拒付。
51总经理、经理、主管、会计、出纳发现单据手续等有问题,有权直接开具罚单。
奖励措施
1引进新项目或自主研发的按摩项目,并得到公司审核并投入实际营业中的推荐和研发技师,公司将予以本人优先上钟权3次的奖励。
2当受到客人不公正待遇时,能顾全大局忍辱负重并不与客人争吵者,公司将启动“委屈奖”的运作机制,予以本人3次优先上钟权的鼓励。
3拾金不昧的行为将受到2次优先上钟权的奖励。
4发现或遇到意外事故或火灾隐患时,能及时报警或奋不顾身补救,为企业挽回损失者,奖励1至3次优先上钟权。
5努力工作、成绩突出、每月工资排名前三名者将予以优先上钟权的奖励。第一名奖励3个钟;第二名奖励2个钟;第三名奖励1个钟;
6对违反规章制度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检举行为,公司将予以内部奖励。
7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广大技师认真执行遵守。
注:足疗、按摩服务专业术语规定
排钟:按照每天技师到岗情况,按技师工号和一定的原则有秩序地依次排列上岗次序。
记钟:登记客人情况(包括手牌号、房间号)、技师情况、按摩种类、时间起始和排钟情况。
加钟:客人所需要的按摩服务结束后,客人要求继续延长按摩服务的时间,称为加钟。
停钟:按摩技师由于个人原因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经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对其给予暂时不允许上岗的处罚,称为停钟。
上钟:符合企业按摩技师的.素质技能标准,允许其每日正常上岗或正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技师接到排钟员电话通知,技师来到排钟员处将其工牌号记录好,到相应的包间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称为上钟。
过钟:按摩技师在为客人提供服务时,由于客人加钟或因为客人较多的原因,使该技师未能按照排钟的次序正常上钟,称为过钟(但过钟的技师可以把工号留在排钟表原位,来客时可随时上钟)。
甩钟:按摩技师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赶上本该属于他(她)的上钟时间,排钟员此时会把该技师排在最后一位,称为甩钟。
叫钟:按摩技师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的时间已到,由按摩区带位服务员通知客人时间已到,称为叫钟。
点钟:当客人认可某按摩技师,要求不用排钟员安排,而是直接点出让该技师为其提供服务,称为点钟(点钟以客人点的技师工号为标准)。点钟的按摩服务结束后,如果排钟次序还未到该技师处,则把该技师仍排在原位;如果已过钟,则实行甩钟。
留钟:按摩技师由于企业公事不能及时上钟,当该技师回来时,本轮还未排到该技师处,按主管人员安排把该技师工号留在原位,称为留钟。如已过钟,则实行补钟。
补钟:按摩技师由于企业公事不能及时在本轮上钟,按主管人员安排为该技师补上上轮错过的钟数,称为补钟。
误钟:按摩技师由于私人原因未能及时上钟,而其他按摩技师又由于正在上钟而不能替该技师上钟,致使客人长时间等待,称为误钟。这种行为一般会受到处罚。
跑钟: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未及及时或没有把按摩服务单据送到吧台及时输单,或由于单据填写错误,致使此项消费流失或与客人实际消费额不符合,给企业及技师造成损失,称为跑钟。
起钟:按摩技师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开始的时间,称为起钟。
结钟:按摩技师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结束的时间,以及该客人享受完所有服务离开按摩区时,称为结钟。
下钟:按摩技师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结束后,技师离开按摩区,到排钟员作好记录,称为下钟。
跳钟:宾客即将接受保健服务时,又另行挑选技师,称为跳钟。跳钟不算点钟。被放弃的技师如果不是服务和技术质量问题,此技师仍排回原位;否则,取消此钟,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第一条 目的
1.1为了规范营销人员薪酬管理;
1.2保障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1.3维护公司的组织利益和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第三条 引用文件
第四条 定义
4.1员工介绍客户:员工使客户认知'幸福e家',并促使客户第一次到访。
4.2开盘:项目初始销售至销售率达到40%阶段。
4.3中盘:项目销售率40%---70%阶段。
4.4尾盘:项目销售率70%--100%阶段。
4.5大客户:同一单位或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一次性购买10套(含)住宅以上的客户,同一顾客(含直系亲属)一次性购买3套(含)住宅以上的。
4.6待岗:在工作岗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时限一个月。
4.7离岗: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办公室予以考虑除原工作岗位外的其他工作岗位,如均不适用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8营销人员:营销部内从事具体的房屋销售工作,负责客户的接待、讲解、带看施工现场、客户回访等。
4.9非营销人员:指营销部以外的公司员工及除主管营销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人员以外的营销部其他员工。
4.10目标:指本制度所确保实现的销售收入指标,即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4.11首席营销员: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绩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者为首席营销员。
第五条 颁布和执行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 日颁布执行。
第六条 职责
6.1董事长
6.1.1批准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1.2批准营销部激励标准
6.1.3批准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总经理
6.2.1确定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2.2确定营销部激励标准
6.2.3确定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4对营销部整体绩效进行评估
6.3营销部
6.3.1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人员不同岗位的设置;
6.3.2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薪酬体系;
6.3.3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激励标准;
6.3.4负责对营销人员各岗位绩效的评估。
6.4财务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5人力资源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6成本审计部
监督营销部激励的执行
第七条 流程
7.1薪酬设计的的基本原则
7.1.1有利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7.1.2在保证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前提下,全面贯彻绩效评估制度。
7.2营销部薪酬的设置
7.2.1根据不同的项目,营销部设计不同的岗位设置,基本结构为营销经理、置业顾问、销售内业三类岗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删;
7.2.2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评估;
7.2.3薪酬的标准以公司薪酬体系为基础,根据公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衡量的依据。
7.3营销部激励标准的设置
7.3.1营销部根据项目及销售周期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激励标准;
7.3.2营销激励标准制定后报送总经理进行审核;
7.3.3营销激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7.4营销薪酬的执行
7.4.1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7.4.2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的审核;
7.4.3成本审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标准的监督;
7.4.4经审核的薪酬报总经理签批后报董事长最终确认。
7.5营销激励标准的执行
7.5.1经董事长批准后的激励标准作为营销不执行的依据;
7.5.2营销部按月制定激励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董事长最终确认;
7.5.3确认后的激励明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 激励
8.1正激励
首席营销员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三个月为首席营销员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首席营销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营销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
8.2负激励
8.2.1待岗
8.2.1.1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8.2.1.2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8.2.2 离岗
8.2.2.1营销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且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8.2.2.2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任务的;
8.2.2.3营销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营销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第九条 支持性文件
9.1销售佣金统计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
稽核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括: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
1.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定期组织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其它责任事故。
5.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
稽核检查和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的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和完成时间。
2.负责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负责起草和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
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3.对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检查,纠正违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对违法乱纪行为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阻挠、拒绝稽核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提请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稽核专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行使调查、谈话、查阅、取证的权力。被稽核对象应在下述工作范围内,配合稽核专员履行其职责。
1.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调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调阅各业务部门有关经营管理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要求被检查部门就相关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专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对稽核事项的调查程序和工作报告的结论负责。
1.在稽核检查周期内,对被稽核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经营风险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2.对被稽核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3.对被审计个人的经营管理责任事项充分揭示无重大遗漏。
4.对出具的稽核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客观性负责。
第九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免除责任:
1.稽核检查或审计工作报告中已给予充分以说明的;
2.按例行工作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通报的;
3.按审计准则和审计惯例可以免除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第十条
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1.符合公司员工选聘的基本要求;
2.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从事稽核业务要求的综合专业素质;
3.品格优秀,遵循准则,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稽核业务人员分为高级稽核经理、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三个层次。
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门提名,并报公司总稽核批准,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高级稽核经理由公司稽核部门负责人提名,由公司总稽核会同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任命。
第四章稽核检查
第十二条
稽核检查的组织,可以是由稽核部门单独组织的例行检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门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检查。
附图是稽核检查流程的示意图。
第十三条
稽核工作开始前,经总稽核批准,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书。根据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提供有关稽核调查资料和调查问卷。稽核调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分析资料。
3.交易系统数据资料。
4.内部控制状况的自查(自评)报告。
5.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及其有关资料。
稽核通知书可以是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可以提前送达,也可以现场送达。
第十四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应按照稽核检查的规范要求,结合稽核目的和重点进行调查、分析和记录,建立稽核工作底稿。稽核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分析。
2.对特殊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的分析。
3.对异常交易及违规交易操作的分析。
4.IT信息系统管理状况的调查。
5.对骨干员工的座谈调查。
6.风险案例专项调查。
第十五条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小组应根据稽查情况写出“稽核检查报告”,并与被稽核单位书面交换意见。稽核检查报告经总稽核审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发往被稽核单位。
第十六条
稽核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4.稽核中发现的问题;
5.稽核结论。
第十七条
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对稽核检查报告中所列事实、所作结论和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稽核部门或总稽核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复审要求。
未按期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第十八条
被稽核单位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告中所列问题和意见应逐一检查对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书面报送公司稽核部门。
根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稽核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后续稽核。
第十九条
对被稽核单位的稽核检查和评价结论,作为对其进行管理分类评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列入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第五章制度评审
第二十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评审原则和要求,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评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时效性等。
第二十一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环境和内控管理的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制度。年检的重点包括并不限于:部门基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流程、决策监督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程序,按照文本评审、检查通报、限期整改、验收通过的基本流程进行。
内控制度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并提出年检报告。
第六章离任审计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离职前,必需进行离任审计。
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责任、经营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以及其它及被审计人员在有关审计事项中的责任情况。
第二十四条
离任审计,可以由被审计人本人提出申请,或由主管部门委托,或根据公司授权决定进行。被审计人应在审计小组到达前五个工作日,向审计小组提交书面任期述职报告。
离任审计的工作程序,参照稽核检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人所在部门概况以及被审计人岗位任职基本情况。
2.被审计人任期内的主要经营目标与业绩表现。
3.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责任。
4.被审计人财务、会计责任与财经法纪责任的综合评价。
5.有关工作移交事项的说明。
第七章稽核问责制
第二十六条
实行稽核问责的范围,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损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问责。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滥用职权和管理失职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
问责的对象包括公司各级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员工。问责事项的调查与处理实行专案负责制,由总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纳入问责程序的责任事项,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处理与处罚,以问责会议的形式进行。作出处分和处罚决定时,遵循多数通过的表决原则。
第八章处理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处理与处罚方式
(一)、对部门的处理处罚:
1、经济处罚;
2、通报批评;
3、取消年度评奖资格;
4、建议作出人事调整;
以上四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与处罚:
1、经济处罚;
2、通报批评;
3、警告;
4、降级;
5、撤职;
6、除名;
以上六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三十条
处分或处罚决定,按以下三重情形处理:
1.对常规稽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由公司总稽核提出稽核处理建议,责成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并通报稽核部门。
2.对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消极影响的,报经公司总裁同意,由稽核部门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上报董事长,并在全公司通报。
3.对严重超越决策权限、超越操作权限、违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等重大责任,依照稽核问责的处理程序进行。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作出处理并通报。
第三十一条
作出稽核事项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公开、公正、严谨的原则,说明作出稽核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辩解,不得因被稽核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辩驳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被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阻挠、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的,或恶意攻击、陷害稽核人员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故意隐瞒不报,损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济私、蓄意打击报复被稽核对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稽核岗位、辞退的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稽核情况通报会”,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状况,进行通报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条
稽核业务方案、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底稿和专项调查报告,是稽核业务的重要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湘财证券(稽)字[1999]第01号《稽核管理制度》同时中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属稽核总部。
1、公司每月进行三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活动大检查,由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各厂、队、生产、安质、人劳等有关部门参加。
2、各项目部每一个月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有关安检干部和工地安全员参加。
3、单位工程负责人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和工人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帮助项目部搞好文明施工。
5、生产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岗位检查,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6、不论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都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改进的`方法,对重大隐患无法应定人,定时间限期解决,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请上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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