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冬权在全国民生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24-12-21 16:37:10 股票分析 改存

杨冬权在全国民生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七大以来各地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把民生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上午我们参观了新建的天津市社保档案馆,刚才又听了9个单位的经验介绍,他们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创新经验,让人耳目一新,很受启发。我们要把他们的经验推广开去,宣传好,普及好。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全国民生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国家档案局提出了档案工作实现“两个转变”、建设“两个体系”的重要方针,即从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转变为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从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转变为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从而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这是新中国档案工作中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性转变。国家档案局于2007年12月制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几年来,在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在审批各中央国家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过程中,坚持把民生档案作为重点纳入其中,确保民生档案纳入各机关归档范围并延长保管期限。同时还与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档案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等与民生有关的档案管理规章和文件。在2011年制发的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与民生有关的专业档案有40多种,占到该目录的将近一半。2011年11月,国家档案局以9号令公布《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把民生档案纳入各级综合档案馆的收集范围。各地档案部门从服务民生的角度出发,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制定了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以构建民生档案工作制度体系,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民生档案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推进民生档案工作的机制,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民生档案工作新格局,有中国特色的民生档案工作机制和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服务民生成为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个新亮点,也成为档案工作出现历史性变化的一个新拐点。民生档案工作的开展,使档案工作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给档案事业注入了勃勃生机和持续动力,极大地扩展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 这几年民生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是: (一)民生档案工作行政监管体制初步形成 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强化监管,加强对民生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努力构建民生档案工作长效发展机制。 各地党委政府将民生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城市社区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学历学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承包合同、林权改革等民生档案工作。海南省五指山市政府印发《民生档案管理办法》。宁波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民部门加强对民生档案的研究,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北京市档案局联合专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涉及10多个行业的民生档案管理办法。吉林省档案局制定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分类方法和保管期限,并指导在各定点报销医疗机构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沈阳、武汉等地档案局出台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文件。广东省档案局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家庭建档工作的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和社保局合发《社保档案管理办法》。青海省档案局与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办公室联合编制《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山西省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云南省档案局分别与本省区林业部门联合制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黑龙江、浙江、福建、四川等地还将民生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或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范围,开展对民生档案管理的执法检查,保证了民生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各级档案馆成为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主体 一是主动融入民生领域,发掘馆藏资源,自觉服务民生。各级综合档案馆以现有馆藏档案和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为依托,开展民生档案服务工作。上海市各级档案馆积极开展民生档案利用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全市127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设民生档案利用便民服务项目,两年来已有6000多位市民在此享受到民生档案利用的便捷服务。湖南省岳阳市档案馆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为渔民解困与上岸定居的重点保民生工程,收集、整理渔民安置、社保、低保、危房改造、户籍等各类档案,保证了渔民解困与上岸定居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将农牧民安居工程档案工作作为民生档案工作的突破口,努力实现农牧民安居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完善档案馆收集范围,加大民生档案资源收集力度。各级综合档案馆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构建面向民生的多元化馆藏档案资源体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为契机,依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要求,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的收集,通过各种有效举措,使档案馆馆藏结构发生明显改变,民生档案比重普遍提高。到2011年底,杭州市档案馆馆藏178万卷档案中,民生档案超过60%;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为54万余卷,占全部馆藏的30%。目前湖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目录数据库总量为3334万多条,全文扫描档案为4706万多幅,其中,涉及民生的档案信息占80%以上。 各级档案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实现民生档案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共享。长春市档案馆与所辖10个县、市、区档案馆的民生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资源信息交换,做到了互通有无、互换数据、互开证明,全市综合档案馆共享民生电子数据达1217万条。上海市各综合档案馆也实现了跨馆出证。浙江省档案局联合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包括城建、房产、征地拆迁等建设系统民生档案电子目录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工作。济南市档案馆建立了区域性、多层次、规范化的民生档案数据中心。 三是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方式。各级档案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以档案查询窗口、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和档案网站为载体,采取咨询、函电查询、在线查阅,围绕社会热点举办讲座、展览等多种服务方式开展服务。北京市档案馆“十一五”期间在外网网站挂接民生档案目录26.5万余条,建立“民生档案”和“政务公开”服务专栏,有近万人浏览页面3.7万余次。江苏省在全省档案馆普遍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利用问效制等规范化服务机制,省档案馆接待利用科连续14年被评为省级档案“青年文明号”。山东省日照市档案局积极整合档案资源,拓展服务方式,构建集政策档案查阅、市情展示、文化宣传于一体的“市民之家”档案多元立体服务体系。 四是服务民生取得显著成效。2009至2011年,南京市区县档案馆接待民生问题查档10万多人次,占同期档案利用总量的82%。福建省晋江市档案馆2011年提供民生利用1.5万人次,是2008年的3.7倍。2011年8月到2012年1月半年时间内,浙江省各级档案馆为落实省政府关于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而提供民生档案利用37万人次,使14.85万人享受到惠民政策。2010年7月到2011年8月一年中,江西省各级档案馆仅接待知青查档就达14万人次,开具知青身份证明11万多份。2010年和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档案馆共为解决个人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接待查档5万多人次。贵州省兴义市档案馆近年在为民生服务中,共接待8500多人次,其中,为单位和个人解决突出问题30例,挽回经济损失3300多万元。 (三)机关档案工作和专业档案工作创新思路,为民生档案资源积累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党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为抓手,把民生档案纳入归档范围,把好档案资源入口关,密切结合本机关实际,一方面按照各职能部门逐一编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到文件材料应归尽归;另一方面结合机关行政职能,把一大批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档案列入机关归档范围,并确定了合理的保管期限,机关文件的归档率、保管期限划分的准确率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为党政机关开展民生档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河北、山东等省加大民生档案接收进馆力度,为帮助解决民生问题发挥了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全面修订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把招工、工作分配、军转安置、工资调整、知青、房地产、社保、婚姻、城市拆迁、土地承包、林地流转、环境监测、学籍、户籍、移民、收养等民生档案纳入档案资源体系。贵州省遵义市档案部门将民生档案明确纳入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审批范围。民生档案工作在基层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成了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利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是有名的“破产企业一条街”,破产企业人员上访一度占到同期信访案件的82%。街道办事处以低保救助和就业这两个百姓关注的焦点作为突破口,建立起涉及扶贫济困、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低保救助等方面的民生档案。他们通过“爱心档案”明确了13类特困帮扶对象,制订了具体帮扶方案,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有效地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通过“就业档案”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愿望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技能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再就业培训,组织劳务输出,有效解决了群众就业;通过“居民健康档案”掌握了辖区特困人员的健康状况,依托辖区医疗资源,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各级档案部门突出重点领域,着力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通过实施民生档案登记备案制度、达标验收、专项检查、系统培训等措施,抓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婚姻、学籍、教育、医疗、环境监测、居民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档案管理。 民政系统专业档案数量庞大、种类繁多。近几年来,民政部档案馆积极推进民政专业档案资源建设,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伤残抚恤、殡葬服务等民生档案在内的民政档案管理政策体系。 社会保险档案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险体系,目前各种社会保险已经覆盖13亿全体国民,此外还要加上在华务工人员。2009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实施以来,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0年和2011年共完成了两批共23家省级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达标验收,有19家获评优秀等级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局先后投入1814万元,建设了2553平方米的业务档案用房,配置了可存放40万卷档案资料的智能密集架,开发了业务档案影像管理系统。天津市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起近2万平方米的社保专业档案馆。该馆设置了档案接收区、查阅服务区、数字化加工区、办公区和档案展览区,在规模、功能、现代化程度上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国际上也是相当先进的。 各地结合本地重点工作加强了有特色的民生档案工作。“双语”教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少数民族学习教育的一项基础性民生工作,和田地区档案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做好“双语”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在全区率先建立“双语”教育档案。深圳、广州、西安等地档案部门加强重大活动档案接收工作。厦门市档案局指导全市189家社区居委会全部实现建档工作。 各级机关档案部门积极推进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民生档案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不断丰富内容资源的同时,优化开发利用,极大提升了民生档案为社会服务的水平,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天津、吉林档案部门为提高管理效率,利用“二维码”技术进行社保业务档案的识别、自动分件、电子组卷、获取索引以及影像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果。上海医保系统将业务档案数字化处理范围扩展到全部长期保存的档案后,医保业务档案的查询利用量大幅增加,2010年较2007年增加7倍以上,充分发挥了社保档案服务民生的作用。 (四)企业职工档案和建设项目移民档案为服务民生作出重要贡献 企业职工档案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企业改制、新经济组织建立、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办理等工作的开展,企业档案与企业职工权益的关系日渐凸显。2004年以来,辽宁省档案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先后联合印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机构资格备案办法》,对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职工个人档案补办、劳动关系确认等提出具体解决方法,规范了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为确保职工档案安全保管、有效利用、维护企业职工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陕西省组织编写《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指南》,并通过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示范单位全面带动同类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哈尔滨市近几年共为丢失损毁档案的企业职工、非企业人员补办认定档案2.3万余份,解决了多年遗留的因档案丢失损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企业争议案件,上访数量逐年减少,有效解决了企业改制中的矛盾冲突。青岛市档案局与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突破了不允许职工查阅个人档案的历史束缚,明确了“客观性材料对职工开放”的查阅原则,规定“个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经职工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可查阅本人在职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晋级、任免、调资、社保以及工作变动等方面的档案信息”,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职工对个人档案信息的知情权。“职工档案自己可以查了”这消息一经《半岛都市报》报道,立刻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 苏州市创新性地建立工商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千余家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220余万卷档案的管理。其中数量庞大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档案,直接影响转岗、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休、保险、住房、福利待遇等。在这里,民生档案成为查阅重点并呈上升趋势。在档案利用中,个人查证的2008年占60.84%;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上升至82.51%和84.42%。企业改制档案成为服务民生的优质资源。 建设项目移民档案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移民权益的安全阀。国务院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或其移民机构以及项目法人应当建立移民工作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湖北、重庆、云南等省市相关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管理特点和移民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和业务规范。安徽、大连、成都等地档案局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力度。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档案局积极争取到移民档案建设资金2.8亿元,其中给予三峡库区地方档案馆一次性补偿1.3亿元,为移民档案接收进馆、保管利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是国家第一次将移民档案工作经费列入工程投资概算中。2010年国家档案局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合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后,河南、湖北等省有关单位与档案局先后出台了本区域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档案办法,有力地推动了移民档案工作规范化。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助政策的过程中,各级档案馆提供了大量的移民档案,使成千上万的水库移民获得补助,使党和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五)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注重实效,成为民生档案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让我们吃了定心丸”,这是农民对国家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评价。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使农民在土地的自主经营、流转方面有了更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0年国家档案局与农业部合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地将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作为重要的民生档案加以收集。内蒙古兴安盟将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一式4份,分别由旗、苏木(镇)、村和村民各保管一份,即使有村民遗失合同,也能到各级档案部门进行查询。村民协商进行土地置换,也要建立土地置换档案,并由档案部门保管,为村民落实土地使用权提供保障。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国家档案局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还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通知》。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确权集体林地24.3亿亩,给7260万户农民发放了林权证,发证确权的面积达20.1亿亩。全国参与林改的1800多个县,共形成林改档案550余万卷(盒),其中绝大多数做到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这批档案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民生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体系指标。2008年,国家档案局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要求注重民生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在农业农村各类文件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中,加大民生档案的收集力度,延长民生档案的保管期限。国家档案局还与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工作,把涉及民生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纳入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的考核中,把民生档案工作纳入示范县评定的标准中,突出强调农村土地承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在基层见到实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原汉桥村一位村民,在“城中村”综合改造过程中,认为自己年龄大了,不愿进社保。经反复劝说无效后,村委会从档案中找出一份经过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给他看,使他放弃了原来的要求。中兴社区村委会在“城中村”改造中,制订了总体方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作为真实性、完整性的档案记录保存。最后,97%的村民在方案上签了字,并使这份档案成为向村民解释改造政策、化解矛盾的重要依据。 我们在看到近年来民生档案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影响民生档案工作发展的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如:对民生档案认识不统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民生档案管理分散,机制不顺,管理制度不规范;部门、地区间信息化建设差异明显;资源信息共享程度低;一些专业部门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档案工作经费短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今后要下功夫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今后一个时期民生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持久、全面地深化民生档案工作,大力推进民生档案建设和民生档案工作创新。 (一)进一步深化对民生档案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民生档案,是党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形成的真实记录,是维护人民群众各项权益的原始凭证。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建好用好民生档案并服务民生,则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党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是档案部门在档案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内容。无论是涉及民生的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还是所有档案工作者,都应该重视民生档案,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提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来认识,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要事来办,当作一项应尽义务和必办工作来完成。 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也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新的方向。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渐成为人民群众要求的重点、社会关注的重点,同时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党和国家关心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惠民的好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成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个新的方向和重要内容。民生档案涉及民生的各个方面,牵涉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民生档案工作做不好,很多民生政策就落不到实处,很多民生问题就不能有效和顺利解决,这就会直接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无论是哪个部门和单位,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都必须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建好用好民生档案并服务民生。所有涉及民生的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所有档案工作者,都应从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民生档案,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当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一项新任务来抓。 做好民生档案工作,还是党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稳定的一个新的抓手。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近两年来,党中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许多地方的实践已经证明:建立健全民生档案并服务民生,可以有效落实惠民政策,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有力改进社会管理。所以,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社会管理中的一种新型有效手段,是社会管理形式的一种创新,对于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表面上看起来是一项档案工作,实际上却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因此,民生档案工作,不仅是档案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各个社会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不仅是档案人员的责任和分内事,而且是社会管理各部门人员的共同责任和应该抓好的分内事。 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更是保持档案事业发展持续动力的需要。民生问题,涉及亿万群众的方方面面。建好民生档案服务民生,使档案工作可以直接为亿万群众排忧解难,使亿万群众得到实惠,从而开辟了最广大的档案利用人群,拓展了异常广阔的档案利用领域,发挥出空前巨大的档案利用效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使档案工作走出象牙之塔,走出神秘境界,走出高端人群,走进民间,走进大众,走进生活,与亿万群众息息相关、紧紧相连,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植根于社会生活之中。这将使档案事业获得永不枯竭的发展动力,始终保持蓬勃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得到持续发展。同时,广泛建立民生档案、广泛服务民生,还是我国档案工作中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具有转折性意义,它为我国档案事业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局面,把我国档案事业推向了国际先进水平。各级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全体档案工作者,更应该充分认识民生档案工作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这种特殊作用和重要意义,把服务民生作为档案人的神圣职责,自觉、主动地做好民生档案工作。 总之,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重大作用,履行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基本职能,完成档案工作者“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神圣职责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切实重视,大力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研究,明确民生档案工作的基本范畴和重点 要研究并明确民生档案的基本概念和内涵,建立民生档案的基本体系框架。民生,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生活,或生存、生命、生产、生计,包括人们从生到死各个阶段关于出生、教育、就业、居住迁徙、生产生活、财产、健康、养老、死亡等各个方面。民生档案,则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党政军机关、国有和民营企业、各类事业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各种经济或社会组织)及个人所形成的与民生各方面有关的档案。对民生档案的理解,就像对其他的概念一样,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是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去年,国家档案局在公布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时,对民生类档案的理解就是比较狭义的,而各地档案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和执行的,则是比较广义的,我上边所说的也是指比较广义上的民生档案。 按照这个理解,民生档案不仅包括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人事类的全部档案,即干部、流动人员、户籍、企业职工、学籍、机动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执业、律师执业、会计师执业、医师执业、导游资格、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登记方面的档案;民生类的全部档案,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伤残抚恤人员、殡葬服务单位业务、婚姻登记、社会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健康、病历、移民、农村五保供养、城镇廉租房、拆迁、就业失业登记、工伤鉴定、公积金方面的档案;政务类当中的公证、司法鉴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档案;经济类当中的土地管理、环保、房屋产权登记、土地承包登记、信用、税收征管、企业法人登记、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林权登记、专利、银行信贷、证券期货业务、保险业务方面的档案。这些列入《目录》的44类档案,都与民生密切相关,都应列入民生档案的范畴。此外,还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地也十分关注和利用较多的有关人口出生、体检、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惩、领养抚养、身份证、知青上山下乡、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下放、劳动合同、人员录用转正调动安置、干部任免、职称评聘、职业资格或技能认证鉴定、荣誉奖励、人员处分、工资福利、特殊工种、就业援助、失业补助、建房补助、土壤普查、污染普查、水利普查、退耕还林还草、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合作医疗、预防接种、特殊疾病管理、扶贫等方面的专业档案,以及与以上各方面民生工作有关的文书档案或管理类档案,也应该纳入民生档案的范畴。以上这些,可以作为民生档案的基本内涵和民生档案体系的基本框架,供大家进一步研究,以便将来进一步予以充实和调整,使之更为丰富、完整和科学。相信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民生档案的内涵会进一步丰富和具体,民生档案工作体系会进一步完善。 要研究并明确民生档案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原则和工作重点。上午,我们在天津市社保中心档案馆看到了一句话,叫“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我认为非常好。可以在此基础上改一个字,叫“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我想,这12个字,就可作为民生档案工作的指导方针。前几年,我们曾提出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我觉得,这可以作为我们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总体原则。同时我们还曾提出过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即“两个体系”,我觉得,这也可以作为民生档案工作的工作重点。说到底,民生档案工作主要是全面收集与民生有关的各方面档案,并对其中利用最多最频繁的部分,优先进行整理、编目、数字化和鉴定,然后通过网络等各种现代与传统的开发利用手段提供利用,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各级档案部门、各类档案人员,都要按照这一方针、原则和重点,开展和做好民生档案工作。 (三)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领导及各部门重视和支持 民生档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仅专业档案就有几十种,涉及几十个部门,所以,民生档案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级档案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争取把民生档案工作列入本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和检查、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党委政府统筹领导、涉及民生的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档案部门监督指导协调的工作机制。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出台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加大投入,为民生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还要加强与各涉民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调研、共同制发文件、共同开展活动,齐抓共管,共同把民生档案真正建好用好。尤其要争取他们在布置新的涉及民生的专项工作时,把建立档案作为其中一项内容同布置、同检查,以便从源头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民政部、国家档案局近期将出台《关于加强民政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新的起点上对民政专业档案工作作出新的部署。今后,国家档案局将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各类民生专业档案管理办法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每年与有关部委共同制定或修改重点的民生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希望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都这么做,每年各出台不少于10个民生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业务标准或管理办法等文件,每年各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不少于5次有关活动,合力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也要努力争取本单位领导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视,从工作布置方面、人力财力物力方面支持做好本单位的民生档案工作。 (四)建立完善民生档案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督查 民生档案工作贯穿于机关档案工作、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农村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档案馆工作、家庭档案工作等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民生档案工作经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生档案的相关业务、职能分工、工作程序、业务范围及所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规律和管理现状,了解民生档案工作与其他档案工作的联系,在布置其他档案工作时,布置并协调民生档案工作。要根据民生档案的特点、形成规律及收藏情况,及时制订和调整相关政策,做好对民生档案工作的政策引导。可通过对各部门的民生档案进行年度检查、专项检查、登记备案等形式,促进民生档案的建立健全和规范管理。要深入专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对民生专业档案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提前介入,帮助他们建立制度,规范化开展民生档案建档工作,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新形成的民生档案的建档指导,确保各种新单位、新领域、新形式的民生档案及时建档。还要注意加强对部分担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因为有些这样的单位民生档案非常重要,数量也非常大,不加强指导,不利于民生档案的健全。还要通过系统培训、督促检查、通报表彰、集中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等各种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政策的执行效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都要普遍完善干部人事职工档案、公积金档案等的归档、管理、利用及移交制度。所有形成民生专业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都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各自形成的民生专业档案的归档、管理、利用、移交等制度,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需要修改完善的尽快修改完善。比如:学校要完善学籍档案、公共教育补助档案等,医院要完善出生档案、体检档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病历档案等,派出所要完善户籍档案等的归档、管理、利用、移交制度。各级综合档案馆也要尽快建立完善有关民生档案的接收、征集、管理、利用制度。 (五)加强民生档案收集力度,进一步促进民生档案资源建设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按照文书档案和各类专业档案归档范围的要求,把本机关涉及民生的文书档案、干部人事职工档案、公积金档案、其他民生专业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并实行集中管理。对那些暂时没有实行集中管理而由业务部门管理的专业档案,也要实行业务指导,使其规范管理,并监督其安全保管,还可把其目录集中起来,便于监管和统一利用。此外还要按照移交规定,及时向有关档案馆移交。各级综合档案馆要以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收集档案范围的细则和工作方案,将接收民生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要把民生档案的接收置于突出地位,把本行政区内的民生专业档案列入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并按接收规定予以接收。对群众迫切需要的民生档案可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提前接收的方式及时接收进馆。对尚未明确归属的民生档案,为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可采取为有关部门开辟民生档案专用库房或寄存的方式接收进馆。对一些确实暂时不好接收进馆的民生档案,可把档案目录、电子文件、数字化电子数据等接收进馆。各级综合档案馆除保证婚姻、劳模、知青、招工、土地承包合同、林权改革等民生档案的接收进馆外,都要争取每年新接收几种民生专业档案进馆,逐步从注重接收文书档案向注重接收民生档案转变。各级综合档案馆还可以通过在本级有关民生的专业或部门档案馆加挂综合档案馆专业分馆牌子的办法,促进民生档案的共建共享。要注意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和协商工作,促进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使档案馆真正成为既保存政府公务信息又保存社会公众信息的中心,为档案馆从“档案馆有什么,群众查什么”向“群众查什么,档案馆有什么”转变而奠定坚实基础。还要加强对部分担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形成的民生专业档案的收集,加强对破产企业档案的收集,把他们列入进馆范围并积极接收进馆。中央档案馆今后将选择一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二级机构和中央企业,开展档案接收进馆的试点工作,在相关做法成熟后再大面积推开。各级综合档案馆凡未开展的,也要开展接收相关二级单位和重点企业、破产企业档案进馆工作。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和国家档案局批复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档案进馆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地区要在2012年底完成长江三峡工程移民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据统计,长江三峡工程安置移民31.273万户113万人,移民档案总数为125.19万卷,移交进馆量62.51万卷。有关档案馆要抓紧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档案室和档案馆民生档案收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督查,并协调解决民生专业档案的集中管理和接收进馆问题,使民生档案在到移交期限前由各单位档案部门集中管理,在到移交期限后及时由档案馆接收。 (六)加强民生档案的整理编目、数字化和开放鉴定,确保民生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民生档案的利用需求,各级综合档案馆要集中力量优先对利用频繁的民生档案进行整理、编目、数字化和开放鉴定,争取在“十二五”末,90%以上省级、副省级综合档案馆和80%以上地、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完成利用率高的房产、婚姻、劳模、知青、招工、学籍、户籍等民生档案的数字化,建立10种以上民生专业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和30种以上民生专业档案目录数据库,并对已数字化民生档案及时进行开放鉴定,及时开放可开放的档案,为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效率奠定坚实基础。要积极推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制度,由档案馆对民生专业档案和电子数据进行常态化、动态化备份,确保民生档案安全。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在民生档案形成伊始,就将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纳入到工作安排中,在移交进馆前,完成民生档案目录数据库与数字化建设。在“十二五”末,争取省级机关30%有条件的档案室要进行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归档工作,实现业务数据在线移交。 档案馆要建立起与其他档案馆和有关档案室之间的民生档案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加大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力度。要利用好电子文件中心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的功能,打造本地区民生档案的数据平台,将不同行业、部门的相关民生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并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要利用好现有的网站平台,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功能建设,充分发掘和调动社会力量,做到群众急需用哪些民生档案,我们就先搞哪些档案的数字化;群众希望开放哪些民生档案,我们就加大哪些民生档案的开放工作力度。各级档案馆室要加强对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安全建设,强化保密观念,改进设备,完善管理系统,加强人员管理,加大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测,完善各项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还要强化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观念,对不宜向他人公开的个人信息一律只提供本人或家人利用而不提供无关的个人利用,以防止个人隐私流向社会。在民生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大对数据安全的监管,充分考虑到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加强网络安全的软、硬件建设,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确保群众的个人权益。 (七)创新民生档案利用机制,强化优质服务 各级档案部门要着眼于民生档案的“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一是要牢固树立利用者至上的理念,转变作风,用热心、耐心、细心接待查档者。推荐实行接待利用“一窗受理、首问负责”的新机制,以马上就办为原则,实现服务提速。二是要挖掘馆藏资源,提高服务能力。要编制公开目录和利用指南,定期公开民生档案信息。要不断增加民生档案目录数据库的信息量,研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立信息目录共享平台,实现计算机快速检索,使接待能力适应查阅需求的增长。要根据利用需求,把人民群众切切实实用得上的民生政策或民生信息编成专题文件汇编,提高利用率。可以为宅基地划分、村民养老保险、农龄核算、利润分成等新农村建设提供热点服务;为残疾人、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等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主动服务;为推进家庭建档提供各种可能的主动服务。要把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已公开民生档案上网发布,使居民村民不出社区和村,便可利用民生档案。三是要不断丰富民生档案服务方式和手段。各综合档案馆和有条件的档案室,要以档案查询窗口、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档案网站为载体,以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为依托,采取咨询、函查、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在线查阅,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围绕社会热点举办讲座、展览,建立语音查档系统,开通114查号台查阅热线,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电子广告屏等各种大众媒体发布民生档案信息等多种服务方式,服务基层,服务百姓,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要像天津、上海、长春等地已经做的那样,积极开展馆际合作、馆社联动、就地用档、异地出证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把档案馆、档案室与城乡社区联结起来,把各个档案馆、档案馆和各个档案室的民生信息整合起来,综合提供,使档案利用、档案取证服务到群众身边。四是要推广“走出去,送档上门”服务,把档案资料复印件、档案资料汇编、档案资料光盘送下乡、送进企业、社区,直接为企业、农村和社区服务。对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查档通道,为困难老人开展送档上门服务,对部分因故不能到档案馆室查档的老人实行全程代办、送档上门的服务。建议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推出群众查阅民生档案“零收费”制度,公民个人查阅涉及本人权益的档案停止收取查阅、保护、复制等费用。五是要提高服务层次,要求接待利用人员业务知识“零”盲点、优质服务“零”距离、查档结果“零”投诉。推出“专家会诊诊疗”制度,对接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综合“会诊”,多渠道、多线索解决问题。建议推广双休日查询甚至双休日照常服务、开通服务热线、24小时在线记录等便民服务措施,并为利用者提供老花镜、放大镜、便民笺、休息场所等,使利用者更为方便、更为满意。 同志们,5年以来,我们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开创了民生档案工作的崭新局面。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勇于开拓,以前所未有的创新精神,推动民生档案工作深入开展,使档案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与加强社会管理、为人民服务融为一体,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10月8日 总第2366期 第一、二、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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