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当时充电的高新区环保科技园充电站。
去年7月,济南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各停车场在提供新能源汽车入场充换电服务期间,除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停车费等任何其他费用。然而近日,新能源出租车驾驶员王静(化名)到高新区环保科技园充电站给车辆充电时,只因充了46分钟电,超出停车场规定的45分钟免费停车时限,被收取2元停车费。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戚云雷
市民反映:
新能源出租车充完电
被收取2元停车费
王静在济南开了20多年出租车。两个多月前,她刚从燃油出租车换成新能源出租车。6月15日中午,由于系统显示电池电量还剩60%多,她来到高新区环保科技园充电站,打算给出租车充会儿电。
王静介绍,她是11点46分开始充电的,但充了两分钟充电桩突然跳枪了。停了一分多钟,她重新给出租车充上电,并顺便到附近吃午饭。12点28分,系统显示电池已充满,她支付了十几元的充电费准备开车离开,但在门口却被停车场工作人员拦下,被告知要交2元停车费。
“他说45分钟内免费,超过45分钟就要收停车费,而我正好充了46分钟。”王静说,这是她第一次来位于高新区环保科技园停车场内这家充电站,在进入充电站时,她并未看到任何关于收取停车费的公示牌。而且她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充电的费用,不应该再被额外收取停车费。
“我又不是去那里停车,我是去充电的。充电要是不停车,那我的车总不至于在空中悬着吧?”王静说,按照停车场超过45分钟就收停车费的规定,如果一辆新能源汽车进入充电站充电几个小时,光停车费就得不少钱,给车主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所以她希望相关单位给出解释,并把2元停车费退还给她。
停车场物业:
和充电桩安装方协商过
充电45分钟内才免停车费
就王静到充电站给新能源出租车充电被收取停车费一事,6月1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位于济南高新区正丰路的环保科技园充电站。可以看到,该充电站位于一处停车场内,站内一共安装了六台充电桩,有两辆新能源汽车正在充电。
记者注意到,该充电站并未张贴关于收取停车费的公示牌。不过,高德地图上显示,该充电站需要用App扫码充电,电费分时段计费。除了能显示充电站闲置的充电桩数量,还有停车费的提醒:免费45分钟,超过每小时2元(参照停车场实际费用)。
据运营该停车场的源泰物业一名负责人介绍,停车场是他们从高新物业手里接过来的,他们是乙方,负责具体运营。而充电站的几台充电桩早在几年前就安装好了,直到前段时间试运行时,充电桩安装单位才来找他。直到最近才刚启用。
该负责人称,原本按照他们的规定,停车场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每小时2元收取停车费,而充电桩安装单位则希望能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经协商,新能源车充电延长15分钟免费停车时间,“当时他们也挂出牌子了,(充电)45分钟以后收停车费”。
源泰物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不清楚济南市新能源车汽车免收停车费的规定,也未见过相关文件。而且车主充电的钱交给充电站运营方了,他们拿不到一分钱,而停车场的运营维护也是有成本的,“要是说真同意(新能源车车主)充电时免费停车,那这个钱谁给我出?”
充电站管理方:
停车费并非由
充电站管理方收取
既然济南市已出台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期间不得收取停车费,为何还会有新能源车在充电站被额外收取停车费呢?据充电站管理方的客服人员介绍,关于充电站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可以参考他们的App,充电站站点信息中会有停车费的标准。之所以收取停车费是因为具体充电站的环境不同,停车费是由充电桩实际运营场地收取的。
针对济南市去年出台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免收停车费的文件,以及环保科技园停车场运营方称充电站安装时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会安排工作人员核实一下。
6月21日,充电站管理方一名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的人员答复记者称,他已到高新区环保科技园充电站落实,确实是只能免费45分钟,超过45分钟要收停车费,他们在App上也有收取停车费的提醒。
至于济南市出台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免收停车费的规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有些充电站占用的是社会停车场,新能源汽车能免停车费充电多长时间,他们只能去和停车场管理方协商,如果停车场就是要收停车费,他们也没办法,希望车主们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