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的工资跟家政公司的收费方式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家政公司的收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属于员工制管理的收费方式。即每月从家政员的工资里内扣佣金作为管理费,低的10%,高的35%至40%。以工资3000元的育儿嫂为例,内扣20%,服务员得2400元,家政公司收益600元,这种收费方式,好处是简单,一笔费用,简单,客户很容易接受,同时客户上付费,服务员下付费,家政公司对客户和雇主的约束力较强;不足是这种收费模式容易导致家政员的不满,她们会忽略公司的付出,会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一个月,却要被家政公司扣这么多钱,容易私签。
第二种方式是会员制的,雇主需要支付两笔费用,一笔是服务员工资,一笔是家政公司服务费,服务费一般为家政员工资的10%至20%。这种收费方式的优点是比较明确,各是各,客户给家政员多少工资,家政员就拿多少,一分不少给,家政员心理踏实;公司和家政人员的费用是分开的。不足是很多客户觉得收费模式相对复杂,理解困难,虽然实际支出比员工制少,但是,雇主第一印象还是感觉这种收费模式支出高,同时,家政公司对家政员和雇主的约束力也不够,合同执行率欠佳。
第三种属于中介式收费,雇主需缴纳一笔钱作为介绍费,少则三五百元,多达服务员工资的一点五倍。试用期内免费换人,超过试用期后,一年之内换人,需要再交500元。这种收费模式借鉴了国际惯例,一般适合涉外客户及富有雇佣经验的雇主,他们有比较好的眼力,也比较了解家政市场,认可家政公司的劳动与价值,也比较尊重服务员,是较少换保姆的一批雇主。不足的是新手雇主接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对于发展不成熟的中介公司而言,采用这种收费方式,也有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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