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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22年第09期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科技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武汉大学RCCSE权威期刊,是集教学、科研、训练等为一体的体育综合性中文学术期刊。
吕韶钧 1彭芳 2
(1.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00875;2. 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北京 100871 )
作者简介
吕韶钧
吕韶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推广研究中心主任。1986年北京体育学院毕业留校工作,2017年以领军人才调入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担任国际中华养生学会主席、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体育史分会常委等国际、国内社会兼职。曾担任过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家武术队总教练工作,多次随国家文化宣讲团出访进行文化宣讲。完成了多项国家基金项目,承担了多个部委的课题研究及文件起草工作,在国际、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了几十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创编了国家体育总局“太极(八法五步)”套路,并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讲座,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彭芳
彭芳,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副教授,北京高校武术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及北京大学“正大”“方正”优秀教学奖奖金获得者,北京大学“太极拳、少林棍术”课程负责人,北京大学武术队教练、武术协会指导教师;泰国诗琳通公主北京大学“中国文化研习”的太极拳课程指导教师。多次出访美国、泰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地进行武术文化宣讲。任智慧树慕课平台“24式太极拳精讲”和华文慕课“8式太极拳”在线课程主讲教师。参编著教材《武术入门捷径》《太极拳入门捷径》《42式太极剑》等。摘 要 舞龙习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仪式象征与生命隐喻,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以舞龙习俗作为切入点,采用文献资料法和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分析了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内生逻辑。研究认为,舞龙习俗是在国家和地方并存机制的双向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以民间信仰为核心内容的仪式活动,它蕴含的原始文化意象和价值诉求已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普遍认同,并逐步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念、集体记忆和精神纽带,也成为国人呼唤民族情感的重要载体,它所具有的优秀文化基因,对于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抓住“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这一主线,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提振民族精神,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关键词 舞龙习俗;文化意象;文化认同;集体记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的文化属性往往决定着该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成为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众多,文化多元。党的十九大明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出,并写入了党章,这也是我们新时代团结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华民族是历史形成的一个命运共同体,维系这个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纽带是各民族共同认同的优秀文化,它也是构成中华民族生生遗续的重要文脉和血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更是明确提出:“迫切需要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迫切需要加强政策支持,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1] 其中用了3个“迫切需要”深刻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其独特的信仰体系和价值诉求,它不仅植根在中国人的内心,而且也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核心价值和文化坐标。文化是民族存在的方式,也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内在源泉和动力。而共同的文化认同可以形成一种强烈的对群体的忠诚、依附和归属感,它也是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根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时期,如何激活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就成为新时代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2]85 “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3] 这已成为实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基本保障,也是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纽带。在近代中华民族的认同建构中,龙的形象或表征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甚至只要提到“中华民族”这四个字,就自然而然地会联想到与“龙的传人”的内在关联[4]。龙是华夏儿女的伟大创造,龙文化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是广泛的,成为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文化意识,更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象征,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谱系中是不多见的。而舞龙习俗作为龙文化传承不息的活态文脉,对中国人和中国社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蕴含着丰富的仪式象征与生命隐喻,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虽然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对于龙文化的理解,以及舞龙习俗中的文化表达各不相同,但是它作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喜庆祥和的精神文化象征却是一致的,即便是在今天,舞龙习俗所展示出的民族凝聚力也依然发挥着特有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我们更有必要认真思考为什么舞龙习俗能够在中华大地上经久不衰的传承?它蕴含了哪些原始文化意象?为什么舞龙文化能够得到中华各民族的普遍认同?当前我们又该如何利用舞龙习俗所特有的价值功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等这样一些现实问题。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和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围绕着舞龙习俗的价值诉求、集体记忆和文化特性,深入探讨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逻辑。而这一研究不仅对于挖掘我国舞龙习俗的历史文化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提升文化自信,以及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等方面也都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各民族共同遵从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而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广大民众的生活信念和精神支柱,主要是由民间信仰建构的。这种外化为生活方式的信仰系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不仅影响了人们的信仰态度,而且也丰富了民间信仰的内容和仪式象征,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常的精神文化需求。龙崇拜是中国最古老的神灵崇拜之一,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它逐步形成了中国社会独特的信仰、仪式和象征体系,它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等有着密切关系,并具有了自然的、社会的和精神的基本属性,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符号和精神标识。“在距今7 000余年的新石器文化中,就已出现神奇怪异的龙的艺术形象。自此以后,龙文化就一直贯穿于中华民族漫长而复杂的发展历程,在宗教、政治、文学、艺术、民俗等各个领域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5]1 当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对于龙文化的崇拜、祭祀、祈祷等等行为不仅仅反映了广大民众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精神追求,而且这些带有民间信仰的仪式性表演活动还可以进一步强化群体对文化的认同,它在传统社会秩序的建构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中国龙文化还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就是存在着“皇权龙”与“民间龙”两条路径不断融合的发展轨迹,并由此形成了中国龙文化所特有的“皇权”与“世俗”共享的文化特质。也就是说,一方面民众承认它具有象征“皇权”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在民间广大民众也有把龙视为万灵之最、祥瑞之物加以供奉的世俗性,所以龙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民间人们要“信龙”?而且要“舞龙”呢?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所蕴含的原始意象(primordial image)得到了中华各民族的普遍接受和高度认同,甚至包括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习俗中也都交织着“龙”的情结。如:彝族过火把节要耍龙,傣族过泼水节要赛龙舟,白族赶三月街要舞龙……此外,苗族、纳西族、德昂族和布依族等很多民族都有“招龙”“祭龙”的习俗[6]203。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原始意象中所蕴含的文化隐喻,已经得到了中华各民族的普遍认同,并在其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了文化自觉。文化意象作为一种独特的隐形文化符号系统是各民族的智慧结晶和文化创造,与各民族的神话传说以及图腾崇拜有密切的关联。就意象而言,它是中国古代固有的文化概念,其含义可以上溯到《周易·系辞》:“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7]387-388 当然这个“象”是抽象性很强的卦象,是一种间接形式的意象。如果从文化的视角来理解,“文化意象在百科中的解释是凝聚着各个民族智慧和历史文化的一种文化符号。来自不同的民族由于其各自不同的生存环境,文化传统,往往会形成其独特的文化意象。文化意象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如动物意象、植物意象、成语典故、数字意象等。人们只要一提到它便会彼此领会,思想沟通便能达到”[8]91。这也说明原始的文化意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范畴极大地丰富了像舞龙习俗等民间文化活动的象征隐喻。荣格也曾提到:“从科学的、因果的角度,原始意象可以被设想为一种记忆蕴藏,一种印痕或者记忆痕迹,它来源于同一种经验的无数过程的凝缩。在这方面它是某些不断发生的心理体验的沉淀,并因而是它们的典型的基本形式。”[9]6 而舞龙习俗本身所折射出的中华民族文化象征寓意不仅具有让人一眼就能看出的具象的舞龙仪式活动,而且它还具有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存在于人的潜意识之中,无时无刻不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的、隐形的原始意象,而这种原始意象所产生的影响力可能比显性的表象更加深刻。就舞龙习俗的原始意象而言,它所蕴含的文化象征寓意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即:禳祓性象征、祈福性象征、生殖性象征和喜庆性象征[10]102-105。而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对祖先崇拜的原始文化意象表达,它是通过丰富多样的舞龙仪式表达出对祖灵和生命力的一种崇仰,并以此构筑起自我身份认同以及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精神纽带。所以舞龙习俗所表达的祖先崇拜在维系民族内部团结、文化认同,以及加强族群意识、整合社会功能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种祖先崇拜,在中国人中产生一种很普遍的共同心理,或者是民族共识心理:认祖归宗、留恋故土、热爱祖国。这是大河龙魂又一真髓。”[11]251“文化需要扮演一个重要的中介角色,以确保在‘社会的’和‘个性的’系统之间的拟合。‘没有文化,人类的个性系统和社会系统都不可能存在。’两者只有在相互协调中才能可能存在,文化恰恰是观念或信仰、表意符号和价值取向系统,这一系统确保了这种协调的永存。”[12]17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各民族普遍认同的信仰体系和仪式表达,并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民间信仰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祖先崇拜更是各民族共有的一种重要信仰和生命价值观,也是宗族团结的重要精神支柱。从深层意义上讲,它也具有把祖先、宗族,甚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持续下去,以求生生不息的教化和凝聚作用。《荀子·礼论》记载:“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13]256 这说明祖先崇拜是中国传统生活中最为核心的信仰。斯图尔特在其《中国的文化与宗教》一书中也提到:“祖先崇拜是中国人民的真正宗教。”[14]77 因此,认祖归宗、人丁兴旺、留恋故土、热爱祖国就成为中华民族一种普遍的心理共识。从伦理层面上讲,祖先崇拜的道德伦理核心就是“孝”,“对祖神的崇拜也就是‘孝’的体现”[15]55。《礼记·大传》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16]396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十分看重“百善孝为先”的重要原因。而舞龙习俗中特殊仪式象征系统就很好地诠释了祖先崇拜和氏族生命力象征的原始价值诉求,这一点从我国各地、各民族用舞龙仪式祈求氏族人丁兴旺的民间习俗中就可见一斑。当然由于地域和民族的不同,舞龙习俗与祖先崇拜的结合也呈现出不同的象征寓意和多样的表达形式。如:在贵州北部侗区的剑河一带,侗家村寨就有耍龙灯的习俗,而且侗族人民对接龙敬龙十分虔诚,迎龙进寨,接龙进屋,都要煨茶鸣炮、焚香点烛。其龙灯的“入寨令词”里,常有“读书的人来看灯,北京赶考第一名;年幼的娃娃来看灯,易养成人人聪明;今日龙灯贺过后,众寨兴旺人安宁”[17]15之类的说辞,可以看出侗族已经把舞龙灯与侗寨兴旺紧密联系在一起。另外,浙江东阳县的“东阳灯会”,在舞龙的龙具上很有特色。“这灯的长龙,前为‘龙头’,后接‘桥灯’,都以竹篾为骨,棉纸为皮,扎在一丈多长的板灯上。灯板两端各有一孔,以便板板相接,接成长长一列板灯,形如长桥,所以叫桥灯。相传旧时灯板都用长凳代替,一物两用,所以民间又称之为‘板凳龙’。”[18]15 那么,为什么要用“板凳”舞龙呢?从中国民俗文化的视角来理解,“灯”不仅是“光明”的象征,而且在中国许多地方“凳”“灯”“丁”都有着相同或者相近的发音,于是很容易把“龙灯”叫成“龙丁”,而添灯、添丁等习俗都有祈求人丁兴旺的寓意,因此“龙”与“灯”的结合也就有了更深刻的根由。据胡朴安《中国风俗》记载,在湖南长沙的新年风俗中,民间相信龙灯是有利于生育的,妇女若有多年不生育者,为了求子,往往就会趁“龙灯”舞到家门口时,加送封仪,求其以龙绕身,又将龙身缩短,让一个小男孩骑在龙背上,在堂前绕行一周,谓之麒麟送子。因此有诗写到:“妇女围龙可受胎,痴心求子亦奇哉。真龙不及纸龙好,能作麒麟送子来。”[19]244 由此可以看出,舞龙习俗中民间信仰的仪式象征一旦形成并被认同,它就具有了文化的稳定性,也才可能使群体在行动上自觉坚守,并使其得以传承和延续。同样这也说明文化的公共性必须获得社会群体中绝大多数人们的普遍认同,它才可能在该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延续下去。因此,在新时代,我们应该深入开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优秀文化符号和价值意蕴,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法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首次将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这一概念引入到社会心理学领域,他所强调的“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20]39-40。它体现出“一个具有自己特定文化内聚性和同一性的群体对自己过去的记忆。这种群体可以是一个政治宗教集团、一个地域文化共同体,也可以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21]1127。当然这种集体记忆的首要任务是要传播一种集体认同[22]7-8,因为集体记忆是民族认同的重要前提之一。“一个群体区别于另一个群体的特征大都是在历史中形成的,这些特征通过诸多符号保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这些特征构成一个群体集体认同的基础。”[23]104-107 马克斯·韦伯从横向分类的视角给“社会群体”下定义时也曾提到“社会群体”是“人们基于价值取向和对生活意义的不同理解而形成的民族、族群、宗教、语言、地域等文化认同群体”[24]336。所以“认同”是社会成员在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上的集中体现,本质上反映的是一种集体观念,或者说它是界定自我与他者区别及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集体记忆就成为各个族群自我认同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于形构社会认同、民族认同,以及国家认同,集体记忆都发挥着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其内涵、风格与强韧性也自然成为构建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的文化基础和精神纽带。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而内在建构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凝聚作用,它也必然成为维系民族共同体存在、发展和壮大的重要精神力量。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就中国的乡土社会而言,它是建立在一定地缘和血缘关系上的,它既是道德秩序、乡土礼俗等传统文化的承续场域,也是构建与国家制度双向互补的社会文化空间。因此,乡土社会的集体记忆在维系地缘和血缘的纽带关系,以及在构建共同体的身份认同,形成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必然产生积极影响。舞龙习俗是由官方祭祀仪式逐步演变成民间表达喜庆吉祥的展演仪式,它不仅反映了官方权威的文化意象,而且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也直接渗透到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反映了广大民众的精神追求,形成了官方与民间二元相融互补的认同机制,成为了中华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文化现象之一。当然这样一种文化形态也很容易成为国家制度与民间秩序之间有效的黏合剂,在实现传统“国家-社会”二元逻辑下的社会整合发挥出特殊作用。从国家的角度看,舞龙习俗这种建立在民间信仰基础上的群体性仪式活动,具有中国传统“社”和“会”精神建构的基本特征,在乡土社会中很容易构建起多元共治机制,这对于国家和地方的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另外,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种集体的文化认同又很容易达成群体的集体共识,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从而使群体成员汇聚成一个共同体。因此,我们认为,民间舞龙习俗的传承与发展是在国家和地方并存机制的双向作用和影响下,逐步形成以民间信仰为核心内容的仪式化、内聚性群体活动。这种独特的信仰体系和文化表达,不仅建立起了中华民族对龙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民间信仰、集体仪式和象征体系,而且也很容易使个体对中华民族产生归属认同和情感依附,成为国人呼唤民族情感的重要载体。因此,它自然成为中华民族代代赓续的“集体记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命脉。“民族认同的载体,可以是民俗事象或共同的文化信仰,如同一祖先、相同的风俗习惯,也可以是基于长期的交往和互帮互助所建立起来的乡土情谊等,这些都能形成或强化民族认同感。”[25]297其实民众对待一种文化的自觉坚守,不仅取决于对这种文化的高度认同,还取决于他们是否能真正将其融入到自身的生活之中,并形成一种生活习惯。舞龙习俗作为一种文化能够得以传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舞龙习俗与中国传统岁时节日和民间社火的有机融合,使其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日常生活的节奏之中。黑格尔曾经对希腊人的精神生活有过这样一段论述:“希腊人的精神就活动在希腊人的生活里,并且意识到这种生活,知道这种生活是精神自身的实现。”[26]159 当然随着舞龙习俗在民间的传承与发展,这种群体性共同价值的追求,以及“强化仪式”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不断强化,舞龙活动已经不仅仅将民众的内心情感得以充分表达,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获得了身心愉悦。而且它作为一种情感纽带也能把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群体内部建立起一定的社会协作关系,展示出了社会群体的价值凝聚。总之,舞龙习俗作为托付着广大民众情感的民俗事象,正如“强化仪式”[27]406 中所强调的更加突出了“群体行为”和“共同价值”的追求,它不仅对外可以成为区分他者以证明自身身份的重要依据,而且对内也可以有效地团结群体成员成为一个共同体强大凝聚力的精神纽带。因为“群体的团结和凝聚力不仅与共享目标和目的有关,它关涉到的事情很多,这些事情将人们拧在一起,并且确保人们对群体的忠诚胜过对群体中某个人的忠诚”[28]115。而这一点作为海外的华侨华人体会得更为深切,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虽然长期居住在海外,受到异域文化的浸染,但是他们还是会以“龙的传人”自居,并且通过舞龙舞狮等传统文化展演的形式表达出对中华民族这种血浓于水的民族情感和认同意识,并且潜移默化成为一种文化自觉。这里我们以新加坡舞龙习俗的传承作为个案,来了解一下海外华侨华人舞龙习俗传承与发展的基本概貌。作者在担任新加坡国家武术队总教练的工作之余,走访了当地舞龙组织及其负责人,并且查阅了当地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了舞龙习俗在新加坡的传承脉络与发展情况。“我国(新加坡)的舞龙艺术,起源于本世纪(20世纪)20年代的末期,来自中国福州民间,具有典型闽北浓郁的乡土气息,是民间的一种集体艺术。最早把这门艺术传到我国(新加坡)发扬的,乃是当地福州木帮公会。福州木帮公会舞龙队,成立于1927年,其舞法和制作,均继承于福州民间的古老传统,每逢华人佳节或酬神庆祝,必出队表演,以增加节日热闹气氛,同时对社会公益义举,更是不落人后,倾力以赴。”[29]44另外,新加坡舞龙的发展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就是新加坡福州木帮公会舞龙队受邀参加了1953年庆祝英女王加冕的游行仪式活动,这说明舞龙习俗不仅在华人社会中得到了很好的传承,而且也已经影响到了新加坡主流社会,成为官方庆祝活动的主要内容。也正是由于舞龙习俗有着强大的同根性、凝聚性,得到了海外华侨华人的普遍认同,它才可能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社会中得到继承与弘扬,并形成文化自觉。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特征,中国的龙文化和舞龙习俗也同样存在着十分鲜明的“多元一体”文化特性。从龙的原型来看,它本身就是将“多”种动物合而为“一”的文化创造。关于龙的形象构成,中国古代曾有过许多不同的论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在《画龙辑要》中提到的龙“九似”说,即:“九似者,头似牛,嘴似驴,眼似虾,角似鹿,耳似象,鳞似鱼,须似人,腹似蛇,足似凤,是名为九似也。”[30]169 虽然关于龙“九似”说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可谓见仁见智,但是它们在表达龙的精、气、神等文化寓意内涵却是一致的,这从一个侧面也进一步印证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经典理论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对中国社会展开深入研究与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多元一体”的理论构架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一个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多民族共同体。他们通过各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形成一个由“多元”走向“一体”的民族共同体[31]17,而这其中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并形成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基础。舞龙习俗也同样具有“多元一体”的文化特性,我们可以从2个方面来理解:1)舞龙习俗是一个“多”人参与的集体性仪式活动,是龙将这个集体凝聚在一起的;而这里的“一”则是指多人共同舞动的“一”条巨龙,如果没有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没有团结协作、齐心协力的精神是很难把龙舞好的。2)舞龙习俗中的“多元”也是指我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对舞龙文化的不同理解,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多元”舞龙形式和丰富的舞龙文化;而“一体”则是指在舞龙习俗中所折射出中华民族“龙的精神”是一以贯之的。这从我国大量的地方志、民间传说,以及田野考察中都能够找到印证。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舞龙习俗“多元一体”的文化特性,本文将入选第一、二、三、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地方舞龙习俗项目进行了归纳梳理(表1),来说明我国舞龙习俗中所反映出的地域性、民族性特征以及它所蕴含的精神文化内涵。表1 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地方舞龙习俗(1~4批)Table 1 Local Dragon Dance Customs Included in the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 (1st, 2nd, 3rd and 4th Batches)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舞龙习俗有着鲜明的“多元一体”文化特性,这也说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它的文化体系愈是整合了不同的文化特质,那么,其文化体系就愈丰富,愈有生命力,而一个文化体系愈丰富,愈有生命力,它的整合能力就愈强”[32]389。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也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民族是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地融合发展而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的成员都具有高一层次的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并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成为共存亡、共荣辱的命运共同体。按照斐迪南·滕尼斯所提出的“共同体”概念来理解,“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33]45。他将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域共同体与精神共同体等基本形式,并且指出“精神共同体在同从前的各种共同体的结合中,可以被理解为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33]53。这说明共同的精神意志在“共同体”的结合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滕尼斯所提出的“共同体”决不仅仅单纯是指一群人,它应该是一个有着共同价值诉求的实体,其中共同目标、身份认同和归属感是“共同体”的基本特征,也是“共同体”赖以生成的基本要素[34] 14-20。因此,有着共同价值诉求的民族共同体很容易形成凝聚力,并能形成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而这种力量能够把民族共同体中全体成员在情感、观念、思想,以及行为等诸多方面达成一种相互认同、相互包容、和谐共存的理想状态,从而推动整个民族共同体不断向前发展。所以许倬云先生认为:“中国的亲缘组织扩大为类亲缘的共同体,其渊源甚久,又有儒家的伦理作为其合理性的依据,在世界历史上,中国人注重家族的观念,就成为民族学和人类学上几乎独一无二的例证。”[35]206 而舞龙习俗从形成之日起就有着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等特征,具有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生命力。它所独有的历史文化记忆和共享的现实文化形式,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国家认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精神纽带作用。中国被称为“东方巨龙”,中华儿女被称为“龙的传人”,龙的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华大地上,不仅是汉民族,即使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中也同样都能看到舞龙活动的身影。如苗族的跳接舞龙、土家族的舞蛟龙、侗族的舞龙灯、瑶族的人龙舞,以及布依族的舞彩龙等很多民族都有“祭龙”“舞龙”的习俗[36]244-283,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在春节期间也都耍起了舞龙来庆贺新春的到来。2020年1月24日,人民网专门报道了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民政局驻色帕巴依乡色帕巴依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为庆祝鼠年春节,利用冬闲时间,组织舞龙舞狮、扭秧歌和跳广场舞、唱红歌等文体娱乐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当地村民的文体活动[37]。四川省雅安藏族乡的藏族群众在当地传统的“上九节”也举行舞狮、舞龙等传统民俗活动以庆祝“上九节”的到来[38]。这些都充分说明舞龙习俗在中华大地上具有很强的文化生命力、文化同化力、文化融合力和文化凝聚力,毫无疑问它也必然会成为凝聚华夏儿女的重要精神支柱。正像英国史学家汤因比所说的:“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39]283-284总之,纵观我国舞龙习俗的传承与发展,其背后有着极其悠深的历史文化链接,它既凝聚着中华民族集体记忆的文化信息,也承载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基因。舞龙习俗是在国家和地方并存机制的双向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以民间信仰为核心内容的仪式活动,它蕴含的原始文化意象和价值诉求已得到了全体中华民族的普遍认同,并逐步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念、集体记忆和精神纽带,成为国人呼唤民族情感的重要载体,也构成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生逻辑。因此,我们更应该深入开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多元一体”的丰富内涵,抓住“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2] 这一主线,凝练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吕韶钧:确定选题、设计框架、撰写论文;
彭芳:文献整理、部分内容撰写。
略。
引用本文: 吕韶钧,彭芳.舞龙习俗的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逻辑[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22,45(9):55-64. (LYU Shaojun,PENG Fang.The Cultural Identity of Dragon Dance and the Endogenous Logic of Shap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J].Journal of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2022,45(09):55-64.)
文章编号:1007-3612(2022)09-0055-10
收稿日期:2022-06-28
修回日期:2022-09-06
出版日期:2022-09-25
网刊发布日期:2022-11-04
责任编辑:安力戈
责任校对: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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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排版:徐子凯
校对:毛静旖、徐笑菡、郭佳明
监制:刘天星、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