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麻了!花100万买理财仅收回1万元,一女子状告招商财富

2024-12-16 16:14:56 投资策略 姿瑛

亏麻了!花100万买理财仅收回1万元,一女子状告招商财富

花100万买理财爆亏99万,杭州一女子将招商财富等告上法庭……近日,一则投资者与招商财富、招商银行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 事情的起因是,杭州的徐女士在2017年5月通过招商银行APP购买了100万元的“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产品,并额外支付了1万元的手续费,实际付款总额101万元。按照徐女士的说法,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在推销中直接承诺了以年化8%的固定收益率刚兑。然而不到3年,她却接到了无法收回本金和收益的通知。 徐女士状告卖方机构未履行“卖者尽责”义务 徐女士购买的《招商财富-新鼎明影视文化产业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是由招商财富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作为托管人,招商银行总行为销售机构,在招商银行APP中直接向招商银行个人客户发行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新鼎明公司为该产品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者。以上四方作为被告被徐女士一同起诉。 根据招商银行手机APP内的电子合同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工作人员向徐女士的特别说明,“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成立于2017年5月26日,存续期间为两年至2019年5月26日,可延续一年至2020年5月26日。 徐女士称,在该产品存续期间从未收到任何投资风险相关的告知,仅通知资管计划顺延至2020年5月26日到期清算。但在2020年4月,徐女士突然收到招商银行手机APP的公告称,因后端影视投资私募基金无法收回而出险,故“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无法按期清算投资本金和收益。而在此期间,徐女士仅得到过一次结算收益11591.69元。 徐女士向法院主张,“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是通过银行渠道向银行客户发行的发行利用银行信用募集资金,本质上属于“集合信托”,后端嵌套由被告新鼎明公司作为管理人的《新鼎明文化投资肆期私募基金》,采用伞型信托的方式规避国家关于私募基金应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管制规定的违规产品。由于该产品是在2018年4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前发行的存量资管产品,根据规定,该等历史存量的违规产品应由发行人和参与发行的相关服务机构等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自行清理。 徐女士认为,各被告卖方机构在推介、销售案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并提供高风险等级金融服务中,不但根本未尽适当性义务,未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实质上还存在一定的欺诈故意,主观上存在规避国家法规故意致投资者于高风险境地的重大过错。故不应由投资者按照“买者自负”原则承担投资风险,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全部经济损失。 由于徐女士与招商财富、招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招商财富-新鼎明影视文化产业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据此,招商财富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予以了支持。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基于上述合同产生的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对此不享有管辖权。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徐女士的起诉。 就民事裁定书中涉及的“主观上存在规避国家法规故意致投资者于高风险境地”等问题,以及后续该事件的处理进程,北青金融向招商财富发送采访函,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招商财富涉及多期新鼎明资产计划 此外,据此前《时代周报》报道,新鼎明影视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背后指向的机构为海宁新鼎明。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此前由海宁新鼎明担任管理人的备案私募基金至少有27只。多份司法文书显示,从2019年6月起,新鼎明旗下的私募基金就已开始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 2022年9月,海宁新鼎明因“异常经营”被基金业协会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而新鼎明管理的27只产品中,有19只在注销时(2022年)已经清算,另外8只未获得清算。这8只到2022年尚未清算的私募基金中,其中就有上述徐女士诉讼材料中提到的“新鼎明文化投资肆期私募基金”。 而招商财富方面,至少发行了五期新鼎明影视专项资产计划。其中与徐女士所购买的“新鼎明文化投资肆期私募基金”嵌套的“招商财富-新鼎明四期资管计划”产品状态为“已终止”。 据悉,目前徐女士的本金依然未能收回,仍在找招商财富等方面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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