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考勤制度(精选3篇)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选由教导处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
4、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8、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区的卫生,并组织好每周三的卫生大扫除。
10、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学生每月出一期班级黑板报。
11、体育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
12、文娱委员负责班级的文娱工作,根据班级学生的.不同业余爱好组建多种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二、课堂管理规定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做小动作。
3、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4、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排演示仪器、张挂图表。
5、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实验室另有规定)。
6、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7、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8、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三、学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劳动、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病假证明,到本班班主任处请假。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六、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月向德育处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学校每月统计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推动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公约。我校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学生形象。
一、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钻研创新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
四、仁慈爱伤恭谨审慎服务病人
五、强健体魄自信自强乐观向上
五、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精神,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
第四条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六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德育报告,并保护现场。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条课间严禁学生相互追逐打闹。
六、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标:
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领导和教师要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七、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中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和体育组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学协同总务部门,对学校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每位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活动课中,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由于教学过程中的失误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3、体育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种体育器材的性能和功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练习时知道怎样帮助他人和自我保护。对已损坏、有危险的体育器材,及时向总务部门反映并及时维修。
4、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做有一定危险性的练习时,如:投掷、跳山羊、跳箱等,老师必须认真做好现场指导,亲自把握训练过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5、学校要定期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的安全性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八、上下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学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每个师生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的安全手规定:
一、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学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文艺晚会、演讲会、运动会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动组织者和学校领导共同负责。
三、未经学校批准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动的组织者负责。
四、在组织活动(校内、校外)前,学校领导,必须对参加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十、自习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习的质量,从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条例。
1、遵守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自习课期间,着装得体,不穿露肩装,不穿拖鞋,女生不披头散发。
3、学生如需要在自习课请假,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或监自习老师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间临时有事,应及时向监自习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习课时,不允许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每个人对号入座,不随便调换位子,不允许外出买东西。
7、班长应监督值日生放学后完成关窗、打扫卫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