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后,时隔27年进行的首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回望过去,方能更好地前行。8月8日是我国第14个全民健身日,法治网特别梳理了我国体育立法的重要发展历程,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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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立法进程回顾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把“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00年12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首次提出“依法治体”,明确指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体育事业有序地运行”是新世纪我国体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
2006年7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十一五”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同年8月11日制定了《体育法制建设“十一五”规划》作为其专项配套规划,首次完整提出了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为体育法制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批准每年的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明确提出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国家层面明确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19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强调发展体育系中国国家战略。
2019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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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中国体育立法历程,人人运动、人人健康离不开有力的制度保障。此次体育法的全新修订丰富完善了体育法治基本制度,开启了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其中,涉及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方面的内容受到广泛关注。那么,新修订的体育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会给我们普通大众带来什么新改变?将对备受关注的学生体质健康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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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我国体育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经过此番全面修订,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
在刘迎、郭庆威两位律师看来,此次修订对原有章节内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增删,把完善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作为重点,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有利于增强青少年强健体魄意识,增设的“体育产业”“反兴奋剂”“体育仲裁”“监督管理”4个专章也颇具亮点;涉及青少年、体育教育从业者、运动员、体育产业从业者等众多群体,可以说对体育有关的各个群体进行了全方位覆盖。
刘迎强调,此次修订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是增加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作为立法目的的重要组成,进一步弘扬了中华体育精神,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
郭庆威表示,在新增4个专章从竞技体育管理、运动员权利保护、反兴奋剂规范制度、体育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了较为完善的规定。特别是体育仲裁方面,规定了体育仲裁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基本内容,让体育仲裁委员会的组建“有法可依”,还明确了体育仲裁、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与法院司法管辖的关系,有助于体育纠纷及时、公正的解决体育,扩宽了体育行业纠纷解决路径。此外,新修订的体育法更加关注体育产业的发展,明确国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扩大体育产业规模,并且明确规定具体支持政策,如“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依法享受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助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
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刘迎表示,体育法从体制机制、科学指导、保障条件等方面积极引导大家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基本权利。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和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评估,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贯彻落实。二是确立社会指导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指导员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作用,帮助群众实现科学健身。三是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促进体育资源开放共享,在第八章“保障条件”中,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开放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全面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普通民众“去哪儿健身”的难题。四是为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运动提供特殊保障,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
关于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规定,郭庆威认为,相关法条的贯彻实施将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体育资源开放共享。他进一步补充道,“现在就有很多公共体育资源正在逐步进入到大众视野中,例如奥运场馆的开放、飞盘、浆板、皮划艇、冰壶等之前较为小众的体育运动也受到越来越多群众关注和参与,随着新修订体育法的实施,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到丰富的体育资源”。
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第三章“学校体育”更名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扩大了青少年体育保护的视域,并将本章条款从7条扩增至15条,多方位地对青少年体育权利进行保障。
郭庆威表示,为保障学生锻炼权,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并且鼓励学校组建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训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此外,体育行政部门也将在体育知识技能、组织体育训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也会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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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御风行高远,共筑强国梦,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的建设需要全民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