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理财产品业绩展示新规来了

2024-12-23 13:50:49 财经资讯 婉瑾

业绩比较基准、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参考年化收益率、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翻开理财产品介绍页,五花八门的业绩展示方式让投资者眼花缭乱。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净值披露,对理财产品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基本要求、展示要求、禁止行为、豁免情况、实施情况等提出统一要求,并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

新规的出台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也意味着理财产品“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将得到改变。

“择优披露”,业绩展示方式五花八门

随着理财产品全面进入净值化时代,过往业绩表现也成为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各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上,标准存在差异,有的采用业绩比较基准,有的则使用不同期限的年化收益率,即使是同一机构的理财产品也有不同的展示方式。同时,在年化收益率的时段选取中,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往往会优先选择业绩表现较好的区间进行展示。

@投资者,理财产品业绩展示新规来了

例如,在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的理财产品界面的代销固定收益类产品中,业绩展示就包括业绩比较基准,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近1年年化收益率以及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等不同方式。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手机银行APP上,记者看到该行售卖的理财产品中,有的显示的是业绩比较基准,有的则显示为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随机选择一款一月定开的理财产品,可以看到界面显示的是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为3.647%,但是点进该产品查看往期业绩,发现上一周期的(10月8日至11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2.44%,远远低于该产品展示页面的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

“择优展示”理财产品的业绩,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困扰。有过多次理财产品购买经验的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购买过的一款期限为90天的理财产品,彼时页面显示的业绩比较基准接近4%,可后来遭遇“破净潮”,该款产品的收益率一度为负数。“我当时打开页面才发现,这款产品展示的是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周期的业绩不是一个概念。要是早知道这个情况,我肯定不会盲目入手。”

新规来了,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针对过往银行理财净值披露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准则》明确,过往业绩展示,是指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在开展销售业务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的列示、描述、解释、引用等行为。

《准则》要求,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

针对“择优展示”的情况,《准则》中提到,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展示该理财产品或本公司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不得刻意选择性展示理财产品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的过往业绩。对于同类或同系列理财产品,不得仅展示特定理财产品或部分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

记者注意到,在《准则》发布之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在2022年末就曾发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其中要求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等销售机构于显著位置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以及“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等涵义的文字性提示。

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准则》的引导和监管有助于正本清源,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秩序。这对于建立一个稳定、健康的市场环境、推动理财产品市场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杨芳/文 吴畅/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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