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来了!
金山网讯 近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镇江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公告》。根据省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为支持居民提升住房品质享受宜居生活,进一步做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我市启动了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
根据公告,补贴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补贴范围包括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如下申请材料:补贴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记者 方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