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海
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或“公司”)2014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国发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核查手段
长城证券项目组对国发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
1、在国发股份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号 800079193566668;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号 2107500029300088962)打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对账单;
2、取得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
3、将银行对账单、明细账、原始凭证等进行核对;
4、对国发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进行访谈,询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核查结果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1 号文核准,2014 年国发股份
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85,185,185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682,849,435.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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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05月30日,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西北部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2018年度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
费等的净额299,275.89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理财收益(含税)6,483,608.2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53,209.6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1,289,469.3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期末已入账的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11,289,469.33元;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8亿元。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
划不存在差异(详见本部分(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募集资金余额191,289,469.33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期末已入账的理财产品本金与收
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89,469.33元;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
额为1.8亿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于以下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存储余额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
800079193566668 10,946,645.6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 市湖南路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
2107500029300088962 342,823.64
行
合 计 11,289,4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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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银行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购买日期 期限(天)
收益率
广西北部湾银
富桂宝 J18044 期(D180
行北海市湖南 11,900.00 2018-9-28 180 4.25%
款)
路支行
广西北部湾银
富桂宝 J18044 期(D180
行北海市湖南 6,100.00 2018-9-28 180 4.25%
款)
路支行
合 计 18,000.00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284.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209.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已变 本 是
调 末累计 项目 项目
更项 年 否
整 投入金 截至期 达到 可行
目, 度 达
募集资金 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额与承 末投入 预定 性是
承诺投 含部 本年度投 实 到
承诺投资 投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 进度(%) 可使 否发
资项目 分变 入金额 现 预
总额 资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 (4)= 用状 生重
更 的 计
总 差额(3) (2)/(1) 态日 大变
(如 效 效
额 = 期 化
有) 益 益
(2)-(1)
2014 不 不
偿还借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年6 适 适 否
款
月 用 用
不 不
补充流 不适
38,284.94 不适用 23,209.62 不适用 适 适 否
动资金 用
用 用
合计 — 68,284.94 30,000.00 53,209.6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国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
况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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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8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国发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发股份编制的《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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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金 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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