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青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服务团针对目前酒店行业出现的系列法律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进行了整理、汇编,制成简要法律问答手册,以供处于困境中的酒店行业及相关从业方参考使用。
本次新冠疫情事件的法律定性?
以最高人民法院对非典疫情的法律定性为参考,全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对新冠疫情法律定性的意见,例如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等都确认因新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因属于不可抗力。2020年2月13日,浙江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商事纠纷的若干问题解答》(浙高法民二[2020]1号)中关于本次新冠疫情的认定:“对因新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而言,属于《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关于疫情期间酒店经营者及相关从业方,因酒店暂停营业期间房屋租金所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
由于新冠疫情导致合同部分义务履行遇到障碍,按照原合同履行将使一方当事人利益明显失衡,但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并不包括合同可以履行但是履行成本过高的情形,因此,酒店经营者不能仅依据不可抗力相关规定主张免除或减少房屋租金。酒店经营者可因疫情造成暂停营业期间租金问题与出租房进行协商,但双方仍应当遵循合同约定,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疫情期间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受疫情影响,酒店暂时无法进行施工,酒店经营者能否因此要求解除合同?
疫情爆发前酒店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工程竣工时间迟延的,可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疫情期间合同可以履行的,鼓励合同继续履行,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一方可以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于疫情原因,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实践中也存在装修施工单位受疫情影响丧失继续施工能力或酒店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对装修期限有特殊要求且该期限约定直接影响合同签订目的等例外情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针对装修单位提交的有关工人因疫情返程迟延或其他与本次疫情相关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函件的,要视情及时洽商,确保装修工程顺利推进,控制双方损失。
受疫情影响停业期间内,所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的处理问题?
疫情期间全国各个地方的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助力中小微企业有效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政策,明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延缓缴交水电燃气等费用。关于物业费,酒店经营者可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变更以及违约责任等约定,结合疫情期间的实际履行情况,对物业费的减免等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酒店经营者应当对疫情期间物业服务停止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保存。
疫情爆发之前,酒店为经营需要签订了采购合同,受疫情影响酒店已暂停经营,采购合同如何处理?
在疫情期间,并非所有的合同都能以疫情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能否免责,要看疫情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否有影响而定,只有当疫情确实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的,才能被视为不可抗力。需特别注意,酒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的,仍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通知义务,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酒店要以约定解除合同的,要履行通知程序,以免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酒店在疫情发生之前因经营需要产生的商业贷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如何处理?如未及时还款是否会进入征信?
疫情期间,以酒店业为典型的服务行业都面临暂停营业、失去经营收入以及企业贷款到期等困境,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助力企业度过难过,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保障措施。以浙江省为例,浙江银保监会发布了针对企业贷款到期、新增贷款、贷款利息等众多金融服务。对酒店行业等受到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会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当酒店因经营困难或政府强制要求而暂停营业,酒店员工延迟复工,在此情况下,酒店如何应对产生的劳动方面的问题?
根据酒店员工的不同情况可进行不同的处理。如酒店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患者或者密切接触者在治疗、隔离期间无法提供劳动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作报酬,员工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的,则应相应顺延。员工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的,各地劳动部门的规定不尽相同;浙江省规定,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的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劳动者主张该期间劳动报酬的可以不予支付。
此外,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费部分返还等稳岗津贴。对于停工停产的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浙江省为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受疫情影响,大量订单被取消,酒店应当如何处理现有订单?
2020年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引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业务,并要求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各地的酒店也及时出台了相应的订单退改保障政策。关于酒店订单取消所产生的费用及赔偿等问题,酒店经营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法》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可免费咨询四季青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服务团(服务团名单附下)。{ewm_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