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包括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在内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将这部分人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87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建设任务。
4月11日至12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在贵州召开。贵州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和甘肃省先后作交流发言。说经验,谈成绩;话做法,谋发展。
贵州省 扎实推进“五个体系”建设
抓具体抓深入 走出特色新路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发言
自2016年8月,全国首次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以来,贵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当头炮”,在省委主要领导的亲自谋划推动下,开展了贵州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路子。
根据贵州特殊的地形地貌、贫困人口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探索出了“六个坚持”(坚持省级统贷统还、坚持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坚持不让贫困户因搬迁而负债、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的搬迁实施路径和政策框架。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共建成集中安置点925个、住房43.9万套,完成搬迁任务140万人。剩余的48万人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搬迁入住。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早在2016年,我省围绕解决“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提出了“五个三”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配套政策。去年下半年,随着全省搬迁任务进入收尾阶段,省委、省政府及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组织力量开展了历时7个月的调查研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的制度性安排。目前,贵州按照抓具体、抓深入的要求,扎实推进“五个体系”建设。
狠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等,重点聚焦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满足搬迁户子女就学需求,确保每个安置点有1个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已配套建成学校36所、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医院235个。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做好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确保所有搬迁群众应保尽保,目前已办理户籍迁移36.72万人,转移医保72.58万人、养老保险39万人、低保7.98万人。
狠抓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搬迁群众生计方式非农化转变,结合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特点,统筹各相关部门培训资源,强力推进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逐户建立培训档案,不断提升就业技能,通过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化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带动、强化产业配置、托底解决困难人群就业等方式,确保有劳动力家庭一人以上稳定就业。截至目前,2016年搬迁户中98.99%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1户1人以上就业;2017年搬迁户中98.41%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1户1人以上就业。
狠抓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载体,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增强搬迁群众社区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培育感恩奋进、积极向上、自强自立的社会心态和精神风貌。现在,每一户搬迁群众都在家里张贴了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发自肺腑地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党中央。
狠抓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根据安置点规模和区域实际,合理设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服务单元,强化社会事务、治安管理等职能,把大数据融入社区管理之中,加强社会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省安置点已建立街道办事处17个、社区居委会202个、村(居)民小组336个、综治中心551个、调解室582个。
狠抓基层党建体系建设。坚持安置点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安置点各项工作中,合理设置党总支、党支部,配强干部,完善机制,强化功能,确保每个安置点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截至目前,全省安置点已成立党工委126个、党支部或党小组514个,277个管理单元从搬迁群众的党员中选举1235人参加基层党组织。
湖南省 完善政策、发展产业、健全就业体系、强化管理服务
找准脱贫之路 筑牢安居之本
湖南省副省长隋忠诚发言
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底,61.8万搬迁对象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
完善后续政策,压实帮扶责任——
围绕易地搬迁提质增效,针对后续工作关键环节,完善后续政策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帮扶责任。出台后续工作政策文件,出台后续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后两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落实职能部门及市州、县市区工作责任,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出台结余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组织各地编制结余资金使用方案,落实后续扶持任务。加强“五率一度”监管,围绕实际入住率、设施配套率、后续帮扶措施覆盖率、拆旧复垦率、稳定脱贫率、群众满意度,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查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找准脱贫致富之路——
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使33.7万搬迁对象增收受益。省级财政专项安排1.8亿元,44个县市区连续3年开展后续扶持试点示范,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811个特色农林产业基地、132个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形成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优化帮扶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对有意愿和能力的搬迁户,采用直接帮扶模式,通过投资补助或奖补等措施,鼓励经营主体带动建立生产基地3427个,提供种子种苗和农资、生产技术、订单收购等服务,保障搬迁户的农产品卖得出、有收益。对有意愿但能力不足的搬迁户,采用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模式,选择抗风险能力强、预期收益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将产业帮扶资金委托或折股量化到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经营主体在劳务用工、土地集中流转等方面保证搬迁户收益。
健全就业创业帮扶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水平——
多措并举构建就业创业帮扶体系,使38.7万搬迁对象通过就业增收实现脱贫。精准开展线上对接,将65万搬迁对象劳动力资源情况录入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岗匹配、在线招聘、动态跟踪管理等功能。创新就业帮扶模式,实施“政府+劳务经纪人+搬迁户”的就业扶贫服务模式,在1634个安置点设立劳务经纪人2060名,广泛收集贫困劳动力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培训服务,提高就业扶贫精准度。搭建培训就业直通车,针对企业用工和搬迁户就业需求,统筹培训资源,“按照输出有订单、计划到名单、培训列菜单、政府后结单”模式,培训搬迁对象11.8万人次,实现“技能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帮扶脱贫一户”。政策引导就业创业,通过发放补贴,简化行政审批及许可程序等一揽子政策,在集中安置点建成扶贫车间1005个,吸纳4.3万搬迁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对吸纳就业多、带动效果好的3198个经营主体,在土地、税收、融资等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强化安置区管理服务,筑牢安居乐业之基——
强化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对户口迁入城镇的搬迁户,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对户口不迁入城镇的搬迁户,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由迁入地政府做好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对孤寡老残等特困搬迁群体,探索将安置点与区域性敬老院结合建设。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体系。加强安置区分类管理,将进城镇的安置点纳入迁入地社区管理或设立新社区开展社区管理服务,健全管理组织,加强人员配备,创新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党建、物业管理、治安维稳、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建制村内的安置点,依托迁入地村级组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管理、搬迁群众充分参与的管理格局。全省集中安置点设立物业管理机构1840个、基层党组1222个、群众自治组织1843个。
四川省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头号工程”
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脱贫路径
四川省副省长尧斯丹发言
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牢牢把握“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6大脱贫路径,扎实推进后续脱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建成住房33.8万套,搬迁入住32.8万户114.6万人,累计脱贫103.5万人。
系统谋划、聚焦精准,绘就搬迁脱贫新蓝图。强化顶层设计,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同步规划搬迁安置与脱贫发展。编制县级后续产业发展规划146个,制定安置点后续脱贫发展方案3531个,实现10户以上安置点后续脱贫发展方案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整合22个扶贫专项资源力量,协同推进搬迁脱贫。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县主体作用,扎实推动后续脱贫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优化环境、保障基本,建设搬迁群众新家园。完善基础设施。累计建成农村道路3万余公里、入户电网1万余公里、饮水管网3万余公里,从根本上解决了搬迁群众出行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优化公共服务,新建、改建学校166所、幼儿园398所,新建、改建卫生院(所)2519个,修建村文化室、活动室等3453个,有条件的地方还开通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迁入区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统筹整合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余资金在内的各类涉农资金,大力推进搬迁户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建设,为后续脱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筹发力、综合施策,迈出脱贫奔康新步伐。将搬迁群众脱贫发展融入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统筹整合各类政策和资金,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突出产业特色化。结合四川省“小、组、微、生”建设特点,积极推广县建现代农业园、村建特色示范园、户办产业小庭园“三园联动”模式,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向园区集中、园区向特色产业优势区集中,推进三园联规、联建、联产,实现搬迁群众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依托川茶、川药、川酒、川果、川猪等品牌优势和资源特点,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入股分红等模式,大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强化搬迁户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带动搬迁群众脱贫增收。依托四川地形地貌多样、旅游资源富集、民俗文化独特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生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突出就业多元化。坚持把就业安置作为重要途径,多措并举,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建立搬迁户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农民夜校培训等方式,组织搬迁群众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7市35县帮扶45个深度贫困县机制,引导搬迁户到省内外充分就业。支持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扶贫车间,就近就地吸纳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排具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搬迁户。结合后续脱贫发展需求,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外出务工能人返乡发展小微企业,带动搬迁群众增收。
突出保障人性化。整合各类社会保障资源,逐步提高因残、因病、缺劳力等特殊困难搬迁群众保障水平。鼓励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保续保,统筹做好跨地区搬迁群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未标注脱贫的搬迁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代缴。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建立“医药爱心扶贫”“卫生扶贫救助”“重大疾病慈善救助”三项基金,先后筹资9亿多元,对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账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搬迁人口实助。
云南省 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目标
坚持精准方略 强化后续扶持
云南省副省长陈舜发言
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方略,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目标,强化政策举措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聚焦“50个工作目标”,强化后续扶持,易地搬迁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建成集中安置点2893个、安置房15.8万套,已搬迁入住67万人,50余万搬迁对象实现脱贫。
强化就业帮扶,促进稳定增收。把“有技能培训、有就业服务、有公益性岗位”作为搬迁群众最大民生,全面摸清底数、开展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扩大服务供给,把就业扶持精准到户到人,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技能培训并掌握1项职业技能、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家庭至少有1个公益性岗位覆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加强产业扶持,推动稳定脱贫。把产业扶持作为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重点在“有主导产业、有扶贫车间、有权益收益、有流转收益、有资产收益、有合作组织、有帮扶措施”上着力,确保每个安置点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每个安置点至少建成1个扶贫车间,搬迁户至少加入1个经济合作组织。盘活搬出区“三块地”,整合迁入区各类资源,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搬迁对象至少有1份稳定的权益收益(流转收益或资产收益)。截至目前,全省有主导产业的安置点1953个,占已建成安置点的67%;建成269个扶贫车间,权益收益覆盖达到7.7万户,实现收益7.6亿元。
强化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区。易地搬迁带来城乡格局、城镇格局、产业和就业格局的深刻变化,云南省及时跟进,重点在“有基层党组织、有基层自治组织、有群团组织、有社会组织、有互助组织、有片长楼栋长、有活动阵地、有警务室、有调解室(员)、有经费保障”等“10个有”上下功夫,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建阵地、强保障,实现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会调节、基层自治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全省在安置点组建基层党组织1018个、其他各类组织1809个,新设派出所21个、配套警务室189个,实现基层组织和警务力量全覆盖;推选楼栋长836名、新增调解员956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加强教育培训,共享文明生活。把安置点文化软实力建设纳入顶层设计,重点做好“培育核心价值、强化感恩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村规民约、培养良好习惯、开展安全培训、丰富活动载体、关爱特殊群体、创建文明家庭、弘扬优秀传统”10项具体工作,帮助群众快适应、快融入。群众入住前1个月内,开展水电气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入住1年内,适时开展新生活习惯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干部、片长楼栋长能力提升培训;集中安置点建设1个村史馆,对比今昔变化,推进文化搬迁;每年选树1批安置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全省组织安置点一线干部培训2880场次、开展新生活习惯和安全知识培训7192场次、创建文明家庭5537户,搬迁群众归属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聚焦重点问题,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采取日发布、周动态、月调度、视频远程监控等措施,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开展易地搬迁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党组成员包州、处级干部包县、全体干部挂点联户”的督导工作机制,厅级干部驻点督战;建立易地搬迁专家库,开展“万人以上易地搬迁进县城”风险评估;强化点长责任,配置“双点长”3936人,统筹做好“搬前、搬中、搬后”各项工作。
甘肃省 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理念
力推项目建设 落实扶持措施
甘肃省副省长常正国发言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措施落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对11.44万户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搬迁39.69万人,占计划的79.38%,其中26.7万人已经实现脱贫,占搬迁人口的67.3%。
加大资金投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2018年,全省整合资金125亿元,为包括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内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了人均5000元、户均2万元的到户产业发展资金,推进后续产业发展。
对依山就势就近搬迁,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扶贫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油橄榄、花椒、茶叶、百合、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
对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垦土地作为安置用地,整乡大规模集中搬迁的群众,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收致富。
对依托乡村旅游景区安置的搬迁户,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点,提高搬迁户经营性收入。甘南州临潭县依托冶力关大景区,将八角乡牙扎村打造为乡村示范村,103户搬迁群众通过发展旅游产业,户均年增收超过5000元。
创新工作模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学习借鉴贵州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构建股改平台、产业平台、投融资平台,全面盘活农村沉睡的资金资源资产,全省共探索出50多种改革模式,有效增加了贫困群众的财产性收入。甘南州夏河县筹措1800万元,按照“农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1290名搬迁群众入股雪顿公司,公司每年给入股搬迁群众分红1000元以上。
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去年全省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2862个,实现每个贫困村2个以上合作社全覆盖,深度贫困县和“两州一县”新组建合作社每个补助10万元,其他县新组建合作社每个补助7万元。对获得资金扶持的合作社,要求必须把贫困户吸收为成员,进行股份合作经营,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并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有力地带动了群众增收。
将光伏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紧密结合,去年全省实施的31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主要安排在易地搬迁任务重的深度贫困县,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村250个、贫困户9554户,既为群众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又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
着力构建和完善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对接东部对口帮扶省市与我省贫困县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同时,优先考虑5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需要,帮助贫困乡村建成果蔬保鲜库701座,购置厢式冷藏车158辆。
拓宽就业渠道,兜牢群众民生底线——
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广临夏州积石山县“两户见面会”做法,让已经脱贫的群众现身说法,讲述搬迁故事,交流脱贫经验,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劳动技能,激发内生动力。
强化就业信息服务,通过政府牵线搭桥,鼓励工程项目、企业和工业园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加大东西部劳务协作对接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多渠道开发公路养护员、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搬迁群众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出台财政奖补、金融支持、土地优惠等政策,通过引进企业援助办、扶持创业能人办、依托资源组团办等方式,在5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建设扶贫车间,促进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加强搬迁新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发展成党员,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搬迁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同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使群众尽快适应搬迁生活。
他山之石
广西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着力增加移民收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
为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搬后怎么办”问题,自治区抓住攻坚目标,逐户落实稳定就业增收脱贫的具体措施。一是逐户落实脱贫产业,确保搬迁家庭的劳动力都能够稳定就业、稳定增收;二是依托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城镇、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建立完善“订单式”“定向式”就业培训模式,引导移民就地就近就业,稳定收入来源;三是搞活市场,充分发挥县城、小城镇、中心村等区位优势,扶持移民自主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创收增收;四是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创新资源开发股权到户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加收益。
江西省
江西省通过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后续帮扶和社区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扎实开展。
为了让贫困群众“搬得出”,江西省按照“因地制宜规划、集中安置为主、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梯度安置”的工作思路,重点将县城、园区、中心镇和中心村作为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形成县乡村“三级梯度”搬迁安置模式。
在安置点后续管理服务上,江西省本着因地制宜、高效便利、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在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安置点设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室,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安置点设立党组织和管理服务机构(中心)以及工青妇组织,并安排相应的工作场所。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就医、教育、社会保障等服务,让贫困群众搬得放心、住得顺心、过得舒心。
山西省
山西省把“三率一度”(即实际入住率、拆旧复垦率、稳定脱贫率和群众融入度),作为2019年度对市、县两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实际入住率,着重从入住群众的生活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进行量化考核;对于稳定脱贫率,着重从后续帮扶措施落实和“三单一卡”人岗精准对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于拆旧复垦率,着重从旧宅腾空拆除、安置区复垦和指标交易情况等方面分步进行量化考核;对于群众融入度,着重从搬迁群众就医就学就业等生产生活便利程度、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权益精准保障程度、服务精准对应水平和搬迁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新疆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安置方式比选、后续产业谋划等工作,不仅确保有搬迁意愿、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搬得出,而且确保他们稳得住、能致富。
2016年和2017年,自治区1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去年自治区经过两轮精准识别,调研论证,发现还有5万人处于高山、荒漠化恶劣区域,是脱贫攻坚拔寨的硬骨头。在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下,有关地(州)、县(市)对新增搬迁对象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并在安置点选址、安置方式比选、后续产业谋划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工作。
文字整理/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赵勇军 刘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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