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厅函〔2021〕28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精神,根据《玉溪市红塔区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工作方案》(玉红教体联发〔2022〕9号)文件要求,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现将2024年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向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报,提供相应的备审材料。
(二)公开透明原则。遴选过程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培训机构入选资质条件、遴选程序、入围名单公示等将在红塔区有关媒体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优先进入遴选,经审核许可后,可参与提供课后服务,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遴选对象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科类项目不得引进校园。
三、遴选程序
(一)机构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公益性团体自主申报,填写《红塔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
(二)专家评审。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根据“红塔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公示拟入围机构。区教育体育局将拟入围的机构及项目在红塔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入围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开班规模及服务报价等。
(四)公布“白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白名单”。向社会公布“白名单”的同时向义务教育学校发布“白名单”。
(五)开展项目入校申报。列入“白名单”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选公告,可自主向学校申报入校项目。
四、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持有属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照中许可内容要符合所需引入的服务项目类型;通过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基本办学条件符合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关指标要求;上一年度年检结果为合格;培训收费规范,长期坚持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指定方式“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收费,近6个月至少有30条以上交易记录可查询。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材料要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四)信誉要求。不在主管部门发布过的“灰名单”、“黑名单”机构行列,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五)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项)。
五、时间安排
自主申报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21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红塔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并进行自评打分(附件2)。
2.红塔区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1)。
3.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红塔区科学技术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审批表。
4.红塔区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5.上一年度年检结果通知文件。
6.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7.拟到校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包括:机构概况、服务项目、课程特色、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前期到校参与课后服务成效等)。
8.入校费用报价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收费标准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里需提供一张清晰的机构信息公示栏图片)。
9.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自身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等相关事项的承诺书(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名称要求。机构名称必须与办学可证或审批表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服务项目具体名称能在《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可查。
2.纸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申报材料第1.2.9项需在落款处盖公章,其他项复印件材料在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培训教材不入册),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正面标注“xx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字样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3.电子材料。以“xx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材料上报扫描版。报送邮箱:htqmbjy@126.com。
4.提交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提交到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5幢327号,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递交时间:6月4日—6月21日。联系电话:基础教育股0877-2022321,民办与职成股0877-2023091。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1.参选机构需为红塔区区域注册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接收区域外机构申报)。
2.参选机构能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服务。
3.科技类培训机构、科技公益社会组织、企事业科研单位积极提供科学教育课后服务项目,到校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鼓励具备资质的相关公益社会组织提供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后服务项目,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鼓励具备资质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普惠性游泳课程项目,为部分不具备建设游泳馆的学校提供各种形式的防溺水技能教育项目。
4.校外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5.红塔区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
附件:
1.红塔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2.红塔区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评审标准
3.承诺书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来源: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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